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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闯灯、酒驾……外卖小哥“以命送餐”,平台不担责?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2]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每天在路上奔波的外卖小哥已经成为交通道路上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外卖员驾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事故也屡屡发生,不少人惊呼外卖小哥在“以命送餐”。对此,海淀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外卖平台要担起监管职责;海淀法院法官也分析了外卖平台担责赔偿的各种情况。

  案例1

  假证、假牌、酒驾,这样也敢上路

  近日,海淀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外卖小哥文某某提起了公诉。

  文某某是某外卖平台的外卖员。一天下午4时,家住昌平区兰各庄的文某某,在家里喝了二两二锅头后倒头大睡。晚上7时,文某某被手机吵醒,原来是某外卖平台的接单提醒。文某某想出门送外卖,挣点零花钱,但又担心喝酒被民警查获。

  “算了,应该没事儿,睡了会儿估计已经醒酒了,而且不一定有警察查酒驾。”最终,侥幸心理让文某某选择铤而走险,酒驾上路。

  当晚10时,文某某接单后行驶至海淀区某路口时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112mg/100ml。民警便当场将其传唤至交通大队并抽取血液进行检测。经鉴定,文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携带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骑摩托车悬挂的号牌和行驶证均系伪造。

  据文某某供述,他是向路边摩托车店花600元钱购买的二手车,车上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和行驶本是卖车人给他的,驾驶证也是卖车人给办的,自己不太懂、不知道真假,也没有在意这些事情,直到案发才知道证件和车牌是假的。

  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案例2

  无照上路撞伤别人被要求“重罚”

  文某某一案中,万幸没有撞到人,送餐员小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小刘是一家公司的外卖送餐员,但是一直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一天晚上,小刘驾驶普通摩托车与丁先生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导致丁先生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小刘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发两个月后,小刘经公安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但丁先生表示,放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请求司法机关对小刘从重处罚,“这些人太没有道德了,必须严惩让他们‘长长记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无证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小刘有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对丁先生要求从重处罚的意见,法院在量刑时也予以考虑。综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1年。

  案例3

  超速送餐致身残却需自己担责

  对于外卖小哥来说,配送时间要求相当苛刻,如果迟到,要扣掉部分运费,如果被用户投诉,甚至还可能倒贴钱。因此,在路面上涌现出众多身着快递工服、骑着电动车拼命赶时间的外卖小哥们——超速、逆行、闯红灯,成了他们最常见的违法行为。

  快递员小张就因此自尝苦果。

  法官介绍,小张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外卖送餐员,一天,他骑着公司配备的电动自行车送外卖,路上与宋女士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小张连人带车倒地,经救治仍落下伤残。然而,本次事故最终认定小张因超速,负主要责任。

  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难,且事故发生后,公司一直不认可小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让小张欲哭无泪,无奈之下,他选择起诉宋女士及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但小张表示,家中还有母亲及年幼的一双儿女需要抚养,因自身在事故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还落下残疾,获赔的数额也远远难以弥补损失。

  “为了自身的安全,外卖小哥们请务必减减速,严格遵守各种交通规则,不要出事后才后悔莫及,留下难以弥补的伤痛。”法官呼吁。

  检察官法官支招

  外卖平台要担负起监管职责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伤,平均每天要发生近2起交通事故。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称外卖小哥在“以命送餐”。

  “外卖小哥已经成为交通道路上重要的一部分,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安全。”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外卖小哥,切勿因为一时侥幸,让一纸判决成为人生中一堂“难忘”的交通安全法治课。

  另外,检察官认为,外卖平台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首先,接单平台要定期对外卖员就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逆行等注意事项进行有效地提醒,开展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定期在平台发布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和警示案例等,提高外卖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其次,严格外卖员行业准入制度;同时,对外卖员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严格把关,尽量对外卖员的交通工具统一配发,如有外卖员自带交通工具情况,核实交通工具的证件、号牌是否真实且齐全,定期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进行检验。

  外卖平台要承担赔偿责任

  外卖小哥频频引发各种交通纠纷,对于责任如何划分,海淀法院法官也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说明。

  “外卖小哥如果受雇于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又为骑手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与配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官介绍,从实际办理的案件来看,投保电动自行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目前一个比较可行的选择。实践中,电动自行车多用于老年人出行、快递、外卖配送等同城服务,这些群体赔偿能力较弱,难以负担高额事故损失。因此,建议用工单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结合个人出行需求,分析个人骑行风险,自主选择相关保险产品。

  另外一种情况,外卖小哥受雇于网络订餐平台,发生事故后则由订餐平台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即由劳务派遣至配送公司送餐,那么,发生事故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官提醒外卖小哥,要注意留存雇佣证据。由于骑手工作模式多样,在诉讼中经常有无法确认雇佣存在的情形,如果无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则会由骑手本人承担责任。

  此外,法官同样建议,外卖平台、配送公司和骑手自身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送餐外卖企业要做到落实全员培训签约,完成签约承诺才能接单;保证所有外卖车辆按规定注册登记;建立骑手身份识别系统,确保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建立骑手交通文明计分制度,按照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设定相应记分分值等。只有从行业本身发展出发,才能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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