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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慰问全国先进工作者岳慧青同志

本站发表时间:[2019-10-22]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图为慰问活动现场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落实党和国家对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关心关爱,营造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铸复兴伟业的浓厚氛围,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立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工会副主席邵明峰前往慰问全国先进工作者、第九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同志,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活动。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立娜为岳慧青同志佩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马立娜代表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向岳慧青同志表达了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并为她佩戴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马立娜指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给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岳慧青同志获得纪念章,不仅是其个人的荣誉,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共同的荣誉。希望全体检察人员要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奋斗前行;要学习身边先进榜样,在自己的岗位上创先争优;要牢记责任宗旨、主动担当作为;要坚持“三首”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努力做新时代首都检察事业的奋斗者,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谱写首都检察的新篇章。

  图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同志进行交流发言

  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深情回顾了20年多年来奋战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线的工作历程,畅谈了工作体会、交流了工作经验。她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个面向朝阳的职业,是一个通过努力能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的职业,是一个有很大研究空间的职业,是一个改革创新的职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职业,自己将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本职岗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向全国先进工作者岳慧青同志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向榜样看齐,积极践行初心和使命,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推动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张宁宇说,要学习岳慧青同志对少年司法、未检工作坚定不移的热爱,要学习她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要学习她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田东平说,要学习岳慧青同志对工作细致谋划和迎难而上的勇气智慧,尽自己最大努力推动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申文宽说,要学习岳慧青同志数十年如一日地全身心投入少年司法工作,学习她对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人员的初心和使命的深切诠释,学习她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代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点点滴滴。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金倩说,岳慧青同志工作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要求,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理念、方法和思路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一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和榜样同行,践行好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为未成年人检察的更好发展贡献力量。

  图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岳慧青同志与新入职的检察人员分享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的体会和感受

  岳慧青同志简介

  岳慧青同志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1988年参加工作,曾在东城区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工作,在法院工作期间参与办理涉未刑事、民行案件1500余件,出版《十字路口启示录——少年庭法官谈问题少年》《成长航灯》《孩子,别怕!》个人著作三部,发表少年审判理论研究及普法教育文章50余篇。到检察院工作后主编或参与编写著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一书通》《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与实践》《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的运用》等,发表论文十余篇。因为突出的工作表现,先后荣获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系统先进法官,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有突出贡献个人,全国“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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