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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意见 市民文明行为享激励回馈

本站发表时间:[2019-10-14]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枝

  原标题:《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文明行为有望享激励回馈

  ■文明行为记录与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挂钩

  ■明确了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在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采挖景区植物、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发送骚扰电话和短信等治理重点

  从10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将有望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挂钩。条例草案拟于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64条,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文明养犬、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均被列入文明行为规范的相关条款中。在不文明行为治理方面,按照对不文明行为精准画像的要求,明确了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在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采挖景区植物、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发送骚扰电话和短信等相关治理重点。

  为进一步鼓励市民守文明、享文明,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评价指数体系,开展文明行为评价,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本市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参考,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本市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在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和惩戒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建立完善不文明行为日常检查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不文明行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并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以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以及乱扔废弃物为例,少则可能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经营管理单位有权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或将其劝离,且不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为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2019年8月,本市开展了促进文明行为社会问卷调查活动,线上共有2200万人次点击,约有141万余人参与网络问卷调查。同时线下入户采集十六区市民意见,共收回有效问卷6400份。此外,通过本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及市、区、乡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共收回有效问卷10751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见义勇为、文明出行、文明生活、讲究卫生、志愿服务、乐善好施等六类文明行为最受市民群众认可;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废弃物,从建筑物向外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按秩序排队、霸占座位,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网络不文明,行人或非机动车乱穿马路,赤胸裸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市民群众认为最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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