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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问题商品,该赔三还是赔十?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15] 来源:海淀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生活中,这些促销口号屡见不鲜,作为消费者最怕买到假货,而商家就是抓住客户的这一心理推出“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促销方式,那么在判断经营者承担赔偿的问题上,赔多少,怎么赔?在消费者权益纠纷中,我们会看到有的经营者承担的是三倍赔偿,即“退一赔三”,还有的却是十倍赔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赔偿责任呢?海淀政法君为您解惑。

  答案就在问题商品是不是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当然,惩罚性赔偿也不是无条件的。从现有案例中可以看到,实务中对于三倍、十倍的赔偿持严格标准。比如审查是否构成欺诈时,除商品本身问题外,还会严格审查消费者购买目的、是否存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境地等。例如审查其是否曾经购买过同样或类似商品,是否存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客观可能。

  而对于十倍赔偿的主张,则应审查是否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果仅是一般的标签标注瑕疵,则无法主张十倍赔偿。

  所以,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要想买到靠谱的商品,就要先学会理性选择。对于那些明显不具合理性的商品,应谨慎判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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