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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0]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郑飞飞

  问:

  我和老公已经在一起生活四年多了,现在因为种种矛盾不能继续生活了,可是我去咨询,相关人士告诉我因为没领结婚证,我和我老公只是同居,我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请问,真的是这样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男女双方由于多方面原因仅举行了婚礼而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很普遍,但双方一直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且亲朋好友和邻居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当事人自己也认为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属于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事实上,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妇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你和老公已经生活了四年多,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如果双方发生矛盾,可以同居关系为由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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