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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患有神经病,妻子起诉离婚能支持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16]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丁晓云
  问: 
  我与丈夫2000年结婚,两年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不久丈夫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医生说这种病很难治愈,这使我们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我想过再找一个,可是不知道如果我起诉与现在的丈夫离婚法院会不会支持? 
  答: 
  根据我国的现有规定,法院应该会支持。 
  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神经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神经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因此,如果你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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