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 > 政法月历 > 2020年7月

7月13日:互联网法院通报“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11]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张瑞雪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新闻发布会,发布《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 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姜颖副院长发布了《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她介绍到,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至2020年6月30日,该院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在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北京互联网法院结合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诉讼高度类型化、直接侵权主体类型多样、新型创作成果不断出现、图片使用方式多样的特点,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

  她指出,部分图片权利人将维权诉讼作为经营方式之一,通过诉讼获取商业利益、促进版权交易的目的较为明显;图片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不足、获取授权渠道不畅是侵权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此外,图片版权来源不清晰、授权不规范,授权市场不够公开透明,交易机制不够完善,也进一步加剧了被告的不信任感。而在赔偿层面,由于当事人往往对损害赔偿举证不足,导致法定赔偿适用较为普遍。权利人大量通过诉讼以司法定价代替市场定价,亦会进一步扰乱图片版权市场的秩序,影响市场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姜颖副院长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例,分享了该院审理图片类案件的基本原则与由此确立的裁判规则,包括:严格审查原告的权属证据,防止非权利人通过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确保证据真实可信;对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不能充分披露用户信息的,推定其实施了直接提供作品的行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差异化的损害赔偿数额,对权利人进行适度保护等。

  张雯院长代表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共同发布倡议书,希望在人人都是作者、人人都是使用者的社会,各方携手为构建健康、多元的文化创作环境和规范、完善的图片版权保护体系共同努力,共促图片产业健康发展。

  在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的指导下,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建立行政司法协同、多方参与、基于区块链等技术支撑、机制创新的诉源共治体系。

  与会的首都版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图片公司、互联网平台公司代表进行发言,均表示要积极响应北京互联网法院于北京市版权局的倡议,尊重图片版权,共建、共治、共享图片行业良好版权生态。

  此次新闻发布会,紧紧围绕深入开展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探究了图片版权争议的成因,再次强调了在加强图片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背后,是鼓励创新、推崇理性思考,是维护源头活水、保障内生动力。北京互联网法院希望通过此次对审判中发现问题的深入分析,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问题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推动形成尊重权利、交易有序、诚信维权、依法保护的图片版权治理新格局,共促文化创作产业更加繁荣。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