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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涉医犯罪 共筑医疗安全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16]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医疗卫生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是当下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自2018年起,国务院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旨在号召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卫生健康事业,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汇聚更多力量。

  恰逢医师节来临之际,北京三中院于8月15日召开了新闻通报会,对近三年以来涉及医疗领域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希望能以此引导公众选择正规医疗机构,为医疗秩序的维护和医疗安全的保障助力,为进一步打击涉及医疗领域刑事案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经统计,自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结的涉及医疗领域的一审刑事案件共计210件,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179件,非法行医罪21件,诈骗罪5件,非法经营罪5件。涉医疗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对国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对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必须要予以严厉打击。

  海淘代购小心被坑:药品安全存忧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小小的一粒药背后承载千家万户对健康的企盼。调研案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在涉医疗领域刑事案件中占比最高,犯罪行为以销售假药行为为主,销售假药场所主要是较为隐蔽的小型情趣用品店、私人美容院、护肤工作室、快捷酒店、海淘微商、淘宝网店等。在郭某等人销售假药案中,被告人从事海淘代购生意,在无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在本市朝阳区等地向个人及“进口商品”门店销售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日本著名品牌眼药水、头痛药和日本龙角散等物品。案发后,民警起获用于销售的眼药水、头痛药、龙角散等物品400余盒。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上述起获物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法官提醒市民,对于网购非处方药品要慎重,购买药品时应当仔细检查药品外包装。注意辨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批准文号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此外,网信部门及时清理处置购物平台、社交平台出现的违规信息,加强对生产、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管。

  非法经营:流入市场的风险

  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需要取得专门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需要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涉及医疗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存在延误、恶化患者病情的潜在风险。该类案件被告人多利用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线上洽谈,通过病友群进行宣传推广,以病友好评、展示销量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多因盲信宣传效果或贪图价格优惠而购买非法经营者所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殊不知所购买的“救命药”来源不明、真假未知,非法经营者也并不具有储存、保管、运输、销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资质和条件。在杨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被告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QQ、电话销售等途径对外销售不同型号、品牌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针头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 485 609.8元,而被告人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需要进入人体,具有较高风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法官建议,市民应选择正规就医、购药渠道,食药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管,共同构筑药品安全防线。

  非法行医:危机四伏的诊疗

  非法行医行为威胁医疗安全,损害医生群体形象,甚至无视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有的被告人因为提供了无效药品、假药、未进行皮下试敏直接输液等不当诊疗行为导致被治疗的人伤残甚至死亡,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该类犯罪的犯罪场所通常较为隐蔽,行为人没有执业资格而冒充执业医师,或在村镇等开设无名诊所,或挂靠正规注册的诊所从事医疗行为,或依托美容院、整形工作室等场所,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在杨某非法行医案中,被告人杨某系某美容美发中心理发师,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称是中医皮肤病专家,有祖传秘方可以治疗牛皮癣,使用偶然获得的药物在美发店为患者治疗。在为被害人范某医治过程中,范某出现身上刺痛、起水泡、头晕、呕吐等现象,杨某则称是正常现象,最终范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范某系外敷药物中的苯甲酸进入血液中毒,造成心、肝、肾、脑等器官损害,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外敷药物与其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官提醒市民,就医就诊应当正规的医疗机构,相信专业医生的专业判断,不要轻信网络平台、美容公司等非正规医疗机构及所谓病友、销售人员的宣传而擅自接受治疗或用药,尤其要对宣传治疗效果奇佳、“包治包好”的药品保持谨慎。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医托”诈骗:时间与金钱的无底洞

  “医托”诈骗是典型的涉医疗领域诈骗犯罪。该类犯罪的行为人正是瞄准了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利用患者对未知疾病的恐惧和对医疗机构、医师资质的不了解,对患者进行诈骗,被害人往往耗费了时间、金钱和精力,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在肖某等人诈骗案中,被告人肖某、田某违反国家规定将医院中医科诊室承包给被告人彭某一,彭某一雇佣、组织被告人彭某二、刘某、汪某、曾某、彭某三等多名医托,分别在各大医院寻找外地来京的看病人员,由三至四名医托为一组,以自己与病患得过相同疾病并在某医院治愈或自己也要前往该医院为由将病患骗往该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被告人朱某夸大其医生身份和治疗效果,开具不明配方的高价中药,并由彭某一或医托带领病人付款、取药,被告人向某为医院挂号及收费员,负责收取被害人钱款、给中医诊室及医托人员结算提成、为病患办理退费等工作。该案被告人共骗取3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3 175元。

  法官提醒市民要对主动搭讪的其他患者、患者家属应提高警惕。同时建议医疗机构应加强定期巡查,定期清理医疗机构内张贴、发放的非法小广告,加强医院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违法线索,加强对院内医务、工勤、安保等从事医疗服务保障人员的管理,防止和避免内部人员与医托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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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卫生安全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关系着社会生活的稳定。三中院法官提醒市民,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相信专业医师。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当尽早到公安机关报案,及时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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