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主办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首页 > 法制宣传 > 法治理念 > 正文
丰台区成立“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

[ 字号 ] 本站发表时间:2008-03-19  来源:  作者:
 
 
 
5月30日,丰台区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在丰台区南苑街道的蓝天丰苑小学正式挂牌成立。丰台区政协、区司法局、团区委、南苑街道等相关领导,律师代表以及学校全体学生和部分家长1000余人参加了法制学校的成立仪式。市司法局法宣处领导应邀出席活动并讲话。参会领导为法制学校揭牌,并向法制宣传志愿者代表颁发了服务卡。仪式结束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文娟律师就未成年人保护基本法律知识为师生进行了首场法制讲座。
成立“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是丰台区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外来人员“普法暖流”工程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法制学校以“服务流动人口子女,共建和谐美好校园”为宗旨,以增强流动人口子女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带动家长提高法律素质为目标,为流动人口子女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培训。为保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制学校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学校职责。法制学校主要以开展法制讲座、现场咨询和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法制宣传活动为主要工作职责,同时提供代拟法律文书、调解非诉讼民事纠纷、请求给付抚养费、未成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流动人口子女法制学校领导小组,由南苑街道的领导担任小组负责人,监督法制学校的法制培训工作的落实;成立流动人口子女法制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蓝天风苑学校教导处,人员由南苑街道司法所所长、蓝天风苑学校校长、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坛律师事务所律师、南苑街道法律服务所主任、丰台司法局团委书记等组成。三是加大“法制师资”力量。学校聘请了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等同志为名誉校长,由致诚、天坛、正大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社区内的法制宣传志愿者以及在校的法学专业大学生担任该校的“法制教师”,他们将定期来到学校,紧紧围绕流动人口的法律需求,开办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四是落实法制教育课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是“法制教师”为学校流动人口子女集中上法制教育课的固定时间。五是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成立法制电教室定期播放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片;设置法制宣传栏,开辟普法园地;建立法律图书角,为学生和家长配备《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小学师生权益保护法律手册》、《农民工普法手册》、《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等法律书籍。六是举多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利用法制讲座、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童眼看法”征文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街道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设立了热线电话,随时为学生及家长提供直接、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京市委政法委主办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办  北京政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作  备案号:京ICP备05067886号
联系电话:010-65750427  010-85806130/31/32   EMAIL: webmaster@zen-sto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