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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纪念北京申奥成功6周年暨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等

[ 字号 ] 本站发表时间:2008-03-19  来源:  作者:
 
 
 
【奥运主题法制宣传】
我市举办纪念北京申奥成功6周年
暨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为纪念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六周年,配合“好运北京”测试赛的顺利举行,7月13日,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顺义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共同举办的“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 ——纪念北京申奥成功6周年暨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顺义区奥林匹克水上公园举行。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孙宝山、北京市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顺义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敬东等有关领导出席,顺义区34家区属单位和22个镇(街道)主管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农村“两委”干部、中小学生、大学生“村官”等代表及群众共计8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上,出席领导向顺义区八支“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和八支“奥运法制文艺小分队”授旗;向顺义区赠送了奥运法制宣传展板、法律书籍、普法光盘和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装备。
顺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敬东代表顺义区委、区政府致辞,奥运场馆所在地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书记和市民代表发出倡议书。
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孙宝山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是奥运会主办城市,顺义是奥运比赛场馆所在地,奥运法制宣传的任务很重。在工作中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等与奥运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加强奥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奥运志愿者等重点人群的针对性法制宣传和培训,增强奥运会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突出加强城市基层社区及居民的奥运法律知识普及性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性体育活动中,提高首都居民整体法律素质,以法治推动群众性体育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特别要加强宾馆、饭店、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场所的法制宣传,举办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展览、组织奥运主题宣传现场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成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
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筹办奥运的决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在筹办和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人文奥运”目标,办好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迫切需要。加强奥运法制宣传,提高全体市民法律素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现在起到明年八月,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编印的奥运法律知识手册为主要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广泛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奥运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以及本市为奥运会顺利筹办和成功举办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同时,还要普及宣传文物保护、环境保护、体育法、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他指出,全市奥运法制宣传的主要活动有:一是编印100万册奥运法律知识手册下发到奥运场馆所在街乡等重点地区居民,每户一册。各区县、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发奥运法制宣传品。二是全市要组建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奥运场馆所在街乡、奥运火炬传递路线等重点地区逐个社区(村)进行宣传。三是举办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展览,以奥运法律知识手册为主要内容,突出宣传20个知识点,举办巡回展览,组织基层群众学习观看,配合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还将举办全市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巩固学习成果,扩大宣传覆盖面。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与奥运普法小分队成员、现场观众一同在“争做守法公民、携手共建平安奥运”主题横幅上签名。
石景山区开展“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
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6月13日下午,石景山区在八角街道社区健身广场举行“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石景山区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晓强,区委常委吴克瑞,区人大副主任邱思达,区政协副主席赵琦、区长助理王健等领导出席并为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授旗。各委办局和街道代表、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居民300余人参加。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肯定了石景山区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做法,并对进一步做好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提出了要求。现场举行的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展览、“做守法公民迎文明奥运”签名及法律咨询等活动,受到居民欢迎。启动仪式结束后,出席领导共同观看了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展览。石景山区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从策划到启动,体现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相关委办局共同参与的思路:
一、    广泛协调职能单位, 动员全区力量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
为进一步加大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力度,使奥运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石景山区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两次协调会,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市政管委等15家单位参加。会上就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工作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形成了《关于制作石景山区奥运法制宣传品的任务分解》,15家单位各自承担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品制作任务,明确规格、数量及完成时限,确保宣传品及时到位。
二、举办奥运法制宣传巡回展,增强宣传效果
根据《关于制作石景山区奥运法制宣传品的任务分解》的要求,区公安分局、交通队、司法局、市政管委等单位,围绕以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重点的奥运相关法律法规,出资制作140块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展板,编印30000份宣传折页,在全区9个街道、128个社区举办以“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巡回展。启动仪式当天,140余块奥运法制宣传展板被安置在八角街道社区近400米长的橱窗中供居民参观学习。巡展工作将延续至2008年奥运会开幕,历时一年,预计全区接受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数将超过30万人次。
三、成立石景山区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
石景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全区各单位的法制宣传力量,广泛利用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成立区级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1支,街道级10支。这些小分队将深入社区楼门、深入奥运场馆周边地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举办普法讲座等活动,将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居民和奥运会参与人员的身边。
西城区举行奥运法制宣传总队成立仪式
7月13日上午,西城区在什刹海广场举行奥运法制宣传总队及分队成立仪式。北京市司法局巡视员王志江、西城区副区长陈蓓、区人大副主任赵建军、区政协副主席程刚等领导出席并为奥运法制宣传分队授旗。各委办局和街道代表、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居民约200人参加。市司法局领导王志江在成立仪式上讲话,对西城区认真落实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和通知精神,成立奥运法制宣传总队及分队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西城区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希望。区教委奥运法制宣传分队代表表示,将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全区各学校开展奥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西城区奥运法制宣传总队及分队是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实现“人文奥运”目标,加强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而成立的。奥运法制宣传总队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长胜任队长,下设7个街道及区文委、区教委、团区委、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共12支奥运法制宣传分队,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任队长,成员由本单位普法宣传员及法律志愿者等组成。
西城区奥运法制宣传总队及分队成立后,将结合西城区和各单位中心工作,在筹备和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重点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两法两条例”和其他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单位、学校和区属奥运场馆,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积极贡献。
仪式结束后,奥运法制宣传队现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向过往行人讲解奥运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奥运法制宣传折页和各种纪念品,反响热烈。
【阵地建设】
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又添新平台
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2007年,市司法局装备了一辆科技含量高,宣传功能齐全的法制宣传车。
该车具有以下宣传功能:①显示功能:包括电子屏显示、电视显示、投影仪显示;②播放功能:包括光盘播放、磁带播放、电视台节目播放、广播电台播放;③简易宣传装备活动展板、桌椅及接受电子邮件、电话、对讲、监视等通信功能。这辆法制宣传车的诞生,为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增添了一个新平台,为相关委办局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提供了方便,同时大大提升了北京法制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该车8月份投入到奥运场馆周边地区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
【经验交流】
热心普法宣传  无私奉献社会
——记怀柔区老干部法律咨询组
怀柔区普法宣传志愿者中,有这样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共由四人组成,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68岁,其中一位是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两位是原区人民法院庭长,一位是多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离休干部,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老干部法律咨询组”。他们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为促进怀柔依法治区、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老干部维权和增强法律意识起着较好的引导、推动作用,成为怀柔区普法队伍的中坚力量。
一、建组织、定制度,确保宣传咨询活动的制度化
1、制定工作职责。2004年2月,怀柔区老干部局为了满足离休干部渴求法律知识的迫切愿望,最大程度地发挥老干部的资源优势,以为老干部提供法律援助为目的,成立了怀柔区老干部法律咨询组。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还制定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完成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将每次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由哪位成员负责,都制作了详细的表格,发放至每个老干部党支部、学习班,方便老年人咨询。活动之后还要作认真的总结,完全是按照制度办事。
2、建立学习制度。在做好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他们自费征订各类法律学习资料,坚持每两个月进行集中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通过对咨询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小组成员总结出老年人面临较多的涉法问题集中体现为:一是老年人的财产继承问题;二是老年人的赡养扶助问题;三是老年人再婚和财产处理问题;四是城镇户口的老干部在农村购买农民房屋的问题等,并结合一些现实的案例进行举案分析,专门学习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总结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给咨询人最满意的答复,大大提高了咨询针对性和实用性,为更广泛地普及法律知识、更好地为老干部和社区居民服务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讲法律、解难题,提高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1、多种形式开始宣传咨询活动。为了扩大宣传面,宣传队采取法制讲座、举办座谈会、设立固定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在十几个社区轮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对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例如宣传队成员就新旧婚姻法的区别,对后人抚养义务等问题,为社区的老干部义务上法制课,赢得老干部们的阵阵掌声。为了扩大宣传教育面,他们还与龙山街道社区联合举办了法制宣传咨询宣传活动。共发放《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宣传画》、《物业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社区老龄工作手册》、《消费维权案例选编》等27类6400份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10块,现场为老干部和居民解答了“家在农村的房屋能不能翻建以及土地使用权”等问题10余件,受到老干部和居民的欢迎。四年来,这四名老人的身影遍及全区十几个社区,接待法律咨询近千人次。
2、编发《法律知识常识》,免费发放给群众。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的开展,咨询组成员深刻的感受到,仅仅通过每月的义务法律咨询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干部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于是针对群众最常见的、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如婚姻家庭问题、赡养问题、继承问题等,老干部法律咨询组编写了《法律知识常识》手册,每年4期,向离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混建党支部和老干部局的“三组一会”发放,以大量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各类法律知识。通过《法律知识常识》的印发,对法律知识的传播,对老干部学法、用法,起到推动作用,成为老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第一手材料。
3、制作便民法律联系卡,使法律咨询更加贴近百姓。为适应老干部“双高期”的形势,老干部法律咨询组不但将咨询工作重点转入社区,还将每月两次的咨询活动增加到四次,并制作了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联系。对于一些年龄大,行动不方便的老干部,宣传队还登门服务,使这些老干部能够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身边的涉法问题,仅2007年上半年,就已接待老干部和社区居民法律咨询40余人次,召开法律知识座谈会10次,200余名老干部和社区居民参加。
三、维权益、化纠纷,成为老干部们的贴心人
老干部法律宣传队成立后,坚持每月定期为老干部义务咨询,风雨无阻,几年来从来没有间断,能够做到有问必答、有询必复,从而得到了老干部的好评,把他们亲切地称为“贴心人”。这四位老人,不但熟悉掌握各种法律知识,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很强的解决纠纷的能力,他们能够了解老年人最需要什么,在解答问题的同时,还能够从道德、家庭、情感等方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避免了很多冲突的发生。
“解难题拨云见日,撒法雨万家祥和”。怀柔区老干部法律咨询组,正是以他们如火的热情,崇高的理念,朴实的作风,谱写着一曲动人的夕阳红之歌。 
【它山之石】
强化责任 创新机制 整合资源
江苏全面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江苏省目前有农民工约 1600 万人 , 占全省总人口的 21. 6%, 集中在沿江 8 个地区 , 主要服务于二、三产业。“五五”普法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坚持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上,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建立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民工法制教育体系,实现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阵地化、规范化、多样化、经常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责任 , 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006 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从建设法治江苏、创建平安江苏的高度出发,把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服务 “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 ”的有效举措和实现江苏司法行政工作 “十个全国领先 ” 的重要突破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007 年,厅党委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四大重之一,要求突出 “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 ”主题,大力营造 “全国的农民工到江苏打工能赚钱、全国的农民工在江苏能懂法维权 ” 的社会氛围,全力提高农民工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省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工商 局等 14 家职能部门 , 在全国 , 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 建立健全了党委、 政府领导,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确保全省农民工在就业前接受不低于 4 学时的法制教育, 就业中每年接受不低于 4 次 6 学时的法制教育。
二、搭建平台 , 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
    江苏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借助学校、企业和社区已有教育资
源 , 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一是会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运 用实施农民工培训补贴的政策手段,并通过签订协议,要求 1024 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把法制教育课作为 必修课,广泛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行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二是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等地,依托近5千处农民工集宿点,近万个企业职工教 育中心 , 引导建立 “农民工法制学校 ”、“ 新市民道德法制学校 ”,配备法律图书,设置法制宣传栏、法制信箱,通过集中讲课、印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和读书活动,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宣 传教育。三是在 700 余个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城市社区开办“社区 法制学堂”、“农民工之家”,很受农民工欢迎。如苏州市平江区观前街道香花桥社区“农民工之家”, 集农民工登记、法制学校、 俱乐部和各类服务于一体 , 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工工余的固家聚会场所,徐州市各社区的“法制学校”已经成为农民工固定的法律援助咨询点。四是在全省近千所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中小学校成立了“新市民家长学校”,通过讲座、“小手拉大手 ”等活动,提高农民工家长的法律素质。今年以来,已有5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在职业培训过程中接受了法制培训;各类农民工法制学校已举办法制讲座 1.5 万余场次,近120万名农民工接受了法制教育。
    三、集中优势 , 扩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青工作的覆盖面
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力量到农民工人流、信息流比较
集中的公共场所 , 如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车站、超市、市 民广场等 , 经常性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南京市司法局编印的《小强进城》普法扑克 , 内容涵盖农民工就业、务工、生 活等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 , 2007 年春节期间在南京火车站集中发放 4 万副 , 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 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在华东地区最大的劳务市场——安德门民工市场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集就业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为一体 , 得到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两年来,各地在各个社区、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机关部门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农民进城就业 100 问、农民工法律法规知识汇编、新市民学法手册等各类法律读本近千万本。各城市普遍设立了“18 法制广场”, 各地成立了以苏州昆山市金太阳法制艺术团、无锡江阴市法制文艺演出队为代表的一大批法制文艺宣传团体,每月组织广场法制文艺演出 , 常年组织送法制文艺进工地、法制电影进村等活动,寓教于乐,在丰富广大农民工业余生活的同时,更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徐州、宿迁、连云港、淮安、盐城等省内主要劳动力输出地还抓住节假日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 ,积极运用板报、标语、橱窗、展览等多种手段 , 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治安、安全、婚姻等法律法规知识 , 并在 2007 年春节后政府组织的集体送行仪式上 , 发放维权法律知识手册口袋书、法律援助联系卡 100 余万份 ,南通、场州等地开出的“法制宣传大篷车”, 受到在外省建筑工地打工的江苏农民工的广泛欢迎。
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联合发文 , 把每年的6月18日所在周固定为“6·18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今年即将开始的“6·18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全省集中开展送一本书给农民工 ; 举办一次“农民工法制学校”挂牌仪式 ; 举办一场农民工法律知识讲座 ; 举行一次农民工法律咨询 ; 送一场法制文艺进工地、企业、社区 ; 举办一次输出地、输入地农民工法制教育合作对接协议签字仪式为基本内容的“六个一”系列活动 , 将进一步浓厚农民工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密切协作,形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合力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与新闻出版部门合作,将法律类图书列入推荐书目,措助“农民书屋”工程,在基层普遍设立了农村法律图书角 , 夯实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与经贸、劳动、民政部门协调,通过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健全培训机构年检制度等系列手段,有效推动了各类“农民工法制学校”的设立,加快了职业介绍机构学法资料发放点的建设进程;与工商部门沟通,将农民工学法纳入了“文明经营户”、“诚信企业”考核评比体系,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 依靠工会、妇联、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了一支 3 万余人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志原者队伍;搭载文化部门“送电 影进村”活动,借助建设部门推行的“劳动计酬手册”, 借助移动、联通、地铁、公交的广告信息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即扩大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又有效降低了成本。
通过努力 , 江苏省农民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高。据金陵科技学院组织的社会调查结果表明,南京市地区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等依法维权渠道的知晓率已由 2005年的 15% 提高到目前的 74% 。
( 转载于《司法部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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