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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公路施救费有何玄机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0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天放

  近日,货车司机刘师傅称,他的车辆在湖南省衡阳市一高速路发生故障后,高速救援人员表示其货物需要吊装,吊机老板赶到现场后让刘师傅签个协议,表示“签字就8万,不签字就20万”。结果吊机并没有作业,而吊机师傅却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理由是他们等待了20个小时。事件曝光后,湖南高速公路集团给予相关人员停职处理,可见违规收取施救费事件被坐实。

  公路施救收取天价费事件,严重威胁市场公平和消费者权益,已成为一颗必须铲除的毒瘤。其背后很可能是施救公司与当地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视为被捆绑在同一个利益链上。因此,主管部门当然对畸高的施救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和纵容也就不难理解。而物价部门对天阶施救费也是不闻不问,任其逍遥。

  早在2010年9月,发改委和交通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但漫天要价仍屡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无动于衷,即使勉强落实也严重走样。

  公路施救具有公益和市场两种属性,若能回归公益最好,即使是市场化,也要公平竞争,绝不能表面上看似公平,暗地里却搞垄断甚至共谋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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