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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要激发群众力量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杨维立

  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明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要汇聚群众智慧,不断优化市域治理各项决策。市域具有社会结构多样性、利益诉求差异性、社会关系复杂性的特征,建立健全治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必须树立系统融合、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精细精致理念,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凝聚群众智慧,优化各项决策。同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制度为保障,打造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要激发群众力量,共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注重发挥村居基层群众自治基础作用,引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务,激发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要让群众担当“阅卷人”,持续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上水平。高质量开展试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采取民意调查等手段,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意愿和诉求,认真检讨和校正治理思路举措,找实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自我革命精神“去短板”“补短板”,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自然会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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