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说案 > 警示案例

以办固定停车位为幌子,西城一保安诈骗业主获刑一年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23]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曾在西城区常青藤嘉园小区当保安的陈某以能帮忙办理固定停车位为由,骗了6位业主共计33000余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52岁的陈某原是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在常青藤嘉园小区的保安员。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间,陈某在小区内,以能帮助办理地上或地下固定停车位为由,骗了6个业主共计33000余元,每人少则3000元,多则8000余元。后因业主发现被骗后向陈某所在的保安公司反应,保安公司经理报警而案发。
  去年12月底,陈某被传唤到案。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了部分赃款。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数额较大,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陈某如数供述主要罪行,当庭认罪,退赔部分赃款,法院从轻处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陈某退赔剩余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