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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发团前游客临时退团,已经交了的团费还能退还吗?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老王和妻子报了一个旅行团并当场签合同缴费。出发前三天老王突发急病,住院三天不见好转。老王的儿子在发团当天和旅行社说明情况打算退团,并向旅行社提出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包括景点门票、当地交通费等,却遭到了旅行社的拒绝。

  1、老王在出发之前因为身体原因退团,像这种由于个人原因单方退团的,旅行社应该退还团费和定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游客有客观原因可以退团,但需要承担旅游经营者已支付的合理费用,差额的团费应予退还。旅行者在出发前单方退团属于违约,交纳的定金不能退还。

  2、有的旅行社会向旅游者索要很高的定金,一旦出现问题不予退还,那法律上对定金占团费的比例有明确规定吗?

  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或者履行合同之前,可约定一方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数额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否则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支持。所以旅行社索要的定金超过团费20%的部分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供稿单位:顺义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