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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一毛钱一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29]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时常收到垃圾短信?半夜接到骚扰电话?垃圾邮件铺天盖地?如果出现以上情况,那么你的个人信息可能泄露了。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民的姓名、年龄、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学历状况、工作单位、工作经历、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电话号码、银行账户信息、支付平台信息、社交账号信息、行踪轨迹等各类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或数据资料。据2020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43.6%的网民过去半年遭遇过网络安全问题,其中23.3%的网民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让我们享受便利生活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平台。今天丰检君就带您看一看,公民个人信息是如何被贩卖的!

  王某曾在某工艺品公司做销售工作,期间经常使用公司提供的电话表向他人推销工艺品。也就是从那时起,王某开始对买卖公民信息有了一定了解。王某从该公司辞职后,偷偷拷贝公司客户电话表,内含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等。

  为牟取不法利益,王某加入了多个收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聊天群,初步“了解行情”。见到在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很有市场,王某便开始了自己的“生意”。他多次在群里发送“卖数据”的广告,如“出售保健品数据,最新的!整体数据达到七十以上接通率!”“出售网络广告数据!目前只有我一家公司可以做到!可以少量免费提供测试!”等等。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王某在出售数据的同时,还专门从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聊天群中大量求购数据,包括电视购物数据、快递数据、网购数据等等,转手加价卖出。

  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与他人交易时使用行话“料子”来代表“公民个人信息”。对方往往会要求王某先提供一二百条的“料子”进行测试,如果接通率高,再谈“打包”价格。在这一黑色产业链中,有些人为了获取免费数据,假意向出售方表示有大量收购数据的意向,实则是为了多索要一些测试数据,以达到积少成多的目的,在谈到“后续合作”时便失去了联络。王某在多次“被骗”后,也学会了向他人“骗数据”的套路,费尽心机,磨破嘴皮,为了“黑吃黑”不择手段。

  案发后,丰台区检察院对涉案电子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王某共卖出个人信息20余万条,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最终,丰台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近期,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其不法行径终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示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热门“资源”,不法分子通过倒卖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贩卖个人信息不仅严重危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可能引发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检察官建议大家,要充分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切忌随意点击陌生链接和广告。生活中要谨慎提供个人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快递包装要将个人信息处理后再丢掉,多一份谨慎,才能少一份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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