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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琐事,他拎了一桶汽油去岳母家,将妻子等三人烧伤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1]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张宇
  因为与妻子王女士(化名)有矛盾,家住北京丰台的男子刘某竟然带着一桶汽油,冲到妻子位于房山的娘家,泼洒汽油并点火,致使其妻子王女士以及王女士的奶奶和爷爷三人分别被烧成重伤、轻伤和轻微伤。记者今天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被告人刘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9年9月13日是中秋节。判决书显示,这天上午,王女士带着儿子从房山娘家来到丰台丈夫家中过节。王女士觉得丈夫和婆婆对自己爱答不理,就打算回娘家。刘某则觉得妻子只给孩子拿了两片尿不湿,压根就没想在家里长住。二人心中都有怒气,于是,午饭后,刘某便开车将妻子送回了她在房山的娘家。
  “我回丰台就去朋友家喝酒了,喝了10多瓶啤酒。我想到妻子不愿在我家待这件事,怎么想怎么别扭,就拿了一桶汽油,开车去了我妻子娘家,想跟她家里人聊聊。”刘某说。
  当天21时许,刘某来到妻子王女士的娘家门外开始敲门,见没人开门,刘某便将汽油泼洒在院门口处。
  “我下楼开门,刘某进来就用一个军绿色的大概60升的铁桶在院子里倒汽油,我们两个就吵了起来,我爷爷奶奶听到声音也从屋里出来要拦着刘某。“被害人王女士说。
  刘某和妻子及其爷爷奶奶发生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刘某遂将汽油泼洒在妻子身上及院内,后刘某又将汽油点燃。“我从兜里拿出打火机,把地上汽油点着了,当时我眼前全都是火,我害怕就从院子里跑出来了。”刘某说。
  事后经鉴定,王女士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其奶奶和爷爷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分别属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事后刘某逃跑。途中,他向警方自首:“我在房山惹事了,在妻子家点火,要投案自首。”之后刘某回家睡觉,9月14日一大早,警方将其抓获。
  判决书透露了刘某的多次前科:因寻衅滋事,被顺义警方政拘留10日;因殴打他人,被顺义警方行政拘留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另据判决书显示,2019年9月28日,丰台警方将销售汽油的胡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房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与家人发生矛盾以后,不能正确处理,放火烧伤他人身体、烧毁他人财物,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且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而且,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鉴于刘某于案发后打电话投案,民警对其抓捕时无抗拒和逃跑等行为,到案以后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其当庭亦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此外,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案发后刘某的家属支付了被害人医疗费等费用,且被害人王女士对其表示谅解,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房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一审判决后,刘某上诉,北京二中院二审裁定院驳回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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