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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法院就“被离职”纠纷线上普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孙莹
  新冠疫情发生后,一些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用工需求下降,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凸显。昨天(8日),北京西城区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线上普法,法官就被企业单方解约后,员工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常见纠纷进行了释法说理。
  受疫情影响,有些劳动者考虑到再找工作不容易,在被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希望继续保住工作,向法院起诉时会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肖志勇法官介绍说,劳动者被非法辞退后,可以选择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选择权在于劳动者。至于是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判令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要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在疫情的冲击之下,有些企业因无力经营决定解散,只能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些“被离职”的劳动者能主张赔偿吗?
  西城法院民四庭肖成效法官解释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无力经营决定解散,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不能主张双倍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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