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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状告去哪儿网,是商家欺诈还是恶意索赔?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08]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陈某某诉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拿公司,该公司系“去哪儿网”的经营者)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为陈某某利用网站信息聚合错误,以索赔为目的,假意定立合同,不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其索赔动机也表明其未受到网站错误信息的误导。故判决驳回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原告:预订的房型、床型与实际提供房型、床型不符
  陈某某诉称,2019年3月20日,“去哪儿网”对其平台内经营者某酒店产品发生信息聚合错误。网站将该产品的“豪华客房”信息聚合至“豪华山景行政套房”的预订首页展示,而订单填写页面和订单详情页面均为“豪华客房”信息,即用户从首页展示的“豪华山景行政套房”点击进入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产品的订单填写页面后,信息显示及预订的实为“豪华客房”,所付价款也是“豪华客房”的价款。
  当日,陈某某提交3个订单分别预订住宿1晚,入住时间为2019年的3月31日、4月2日、4月4日,共支付价款9757元。下单约一小时后,陈某某致电“去哪儿网”客服,投诉其预订的房型与实际提供房型不符,主张“去哪儿网”欺诈消费者。两天后,“去哪儿网”客服致电告知其按原单安排,即安排“豪华山景行政套房”,差价由“去哪儿网”承担。陈某某表示已经取消行程,不去香港了,但表示不取消订单,理由是取消订单之后还怎么投诉。第二天,陈某某电话联系酒店,咨询“豪华山景行政套房”有没有双床,该酒店表示只有大床。随后,陈某某又以床型不符与“去哪儿网”进行交涉,“去哪儿网”客服经与酒店联系,致电陈某某告知只有很少的双床套间,已经有人预定了,大床房可以加床,加床费用由“去哪儿网”承担。
  陈某某认为“去哪儿网”客服告知其双床房卖完是欺诈行为,主张趣拿公司通过诱导性图文,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趣拿公司返还酒店预定费用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被告:网站信息聚合错误,不存在欺诈行为
  趣拿公司辩称,订单退款政策是由供应商远途公司制定并由“去哪儿网”公示。是否同意退还订单款项,应以供应商的政策规定为准。趣拿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因“去哪儿网”信息聚合错误,趣拿公司自行负担8086.72元为陈某某提供“豪华山景行政套房”,符合订单约定,床型不是陈某某预定涉案产品的实质决定因素,也不影响住宿服务合同目的的实现,趣拿公司也从未承诺过安排双床。陈某某未因房型和床型错误展示而陷入错误认识,预订首页、订单填写页、订单详情页3个页面的房型存在显而易见的差异,陈某某不可能注意不到。
  趣拿公司合理怀疑陈某某系职业索赔人,不以消费为目的,多次利用“去哪儿网”和网站上商户出现的错误进行举报并索赔获利,陈某某累计索赔35149元。旅游业受疫情影响损失惨重,恶意索赔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网站的正常运营秩序。
  争议焦点:趣拿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法院经审理认定,趣拿公司不存在欺诈的故意,未实施欺诈行为。
  本案中,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可见,涉案酒店产品确实发生了信息聚合错误,该错误信息也确实会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预订。但是,该错误的发生既有可能是人为故意造成,也有可能是技术故障或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如果要认定趣拿公司存在欺诈的故意,就要排除对其他原因的合理怀疑。
  从现实场景来看,在“去哪儿网”的“豪华山景行政套房”预订首页,远途公司的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相差悬殊,且点击进入后的所有操作均在“豪华客房”的预订页面,信息聚合错误的迹象明显。在网络环境中,经营者出现这样的错误害大于利,甚至有害而无利。这种错误吸引的订单越多,面临的投诉和索赔越多,造成的损失越大。因此,涉案产品信息聚合错误的发生更有可能是技术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而不是人为故意造成,不应认定为欺诈行为。
  另外,法院认为,陈某某未因错误信息展示陷入错误认识,未基于错误的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陈某某曾多次向趣拿公司索赔,且获得高额赔偿。本案中,陈某某的行为也存在不合常理之处。
  首先,陈某某提交3个订单分别预订住宿3晚,入住时间为2019年的3月31日、4月2日、4月4日,中间均间隔一天。法院询问其为何要间隔预订,陈某某解释称中间两晚系在酒店官网预订,法院责令其提交订单信息予以佐证,但至今未能提交。
  其次,陈某某投诉预订与实际不符后,在趣拿公司协调处理期间便表示取消了行程,要追究“去哪儿网”欺诈的责任。
  再次,在趣拿公司给出补足差价、升级房间的解决方案后,陈某某又主动联系酒店核实“豪华山景行政套房”的床型。随后,又以“去哪儿网”展示和客服告知的床型信息是虚假信息为由,主张“去哪儿网”欺诈消费者。
  事实上,陈某某在订单中并未对房间的床型提出要求,亦即合同并未对床型作出约定;陈某某在向客服人员确认订单信息时,也未对床型提出异议。也就是说,陈某某的最终订单与案涉酒店的“豪华山景行政套房”提供什么床型毫无关系。从陈某某的表现可以推断,其在下订单时并没有实际的住宿需求,其所作意思表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真正目的是利用“去哪儿网”的错误信息索赔牟利。
  最终,法院认定,陈某某主张趣拿公司消费欺诈的理由不能成立。因此,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予以驳回。
  法官说法:恶意索赔牟利,不应受到“消法”保护
  本案中,陈某某利用网站错误信息恶意索赔牟利,不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这种恶意投诉、起诉行为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既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应当予以坚决遏制。而趣拿公司在处理此次信息聚合错误导致的订单事故方面态度积极、诚恳,措施有效、得当,其维护合同稳定性的契约精神值得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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