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30号检法大楼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51827578 51827638

传真:51827658
乘车路线:可乘52 373路在莲花桥东站下车或乘620、944支、944、733路在六里桥北里站下车
机构、职能设置:
立案庭
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安排院长接待日事宜。
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由北京铁路公安处侦破、检察机关起诉的一审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以及发回重审的案件。包括:
1、北京铁路分局管辖区内的车站及候车室区域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铁路机关、厂、段、校、所、队等单位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
2、旅客列车上和运行或停留的货物列车上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
3、发生在铁路沿线的盗窃、破坏铁路器材和重要设施的案件及铁路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执行任务中遭受严重侵害的普通刑事案件。
4、铁路机关、厂、段内部宿舍和沿线小站、工区、职工住宅中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
5、铁道部、北京铁路局设在北京铁路分局管辖区内的单位和主要的集体单位内部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只受理地域管辖范围内发生在铁路运输系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纠纷、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破产案件。
执行庭
负责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由该院判决结案的案件、其他法院委托该院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
审判监督庭
负责办理各类申诉案件和再审案件;负责该院案件的质量检查;办理以该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
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是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派出机构,分别设立在承德市、张家口市。负责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为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