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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半步桥街50号
邮政编码:100054
电话:010-63543080
网址:http://xwfy.chinacourt.org/
乘车路线:乘坐59、819路公交车在半步桥或右安门内大街下车;乘坐19、395、414、626、717路公交车在右安门内大街下车;乘坐744、800、939、958、通运102、202公交车在右安门下车。
审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告诉庭
主要负责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一审案件的审查立案、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接待处理群众的来访来信。
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广安门大街以北地区的一般民事案件以及全区内的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广安门大街以南地区的一般民事案件以及全区内的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经济审判庭
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合同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案件,具体有: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它行政案件。
少年审判庭
该庭分为两个合议庭:一个合议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包括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一个合议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育(增加抚育费、减免抚育费、变更抚育关系、探视权纠纷、监护权纠纷等)、继承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
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院长指定的各类再审案件;审查案件当事人申诉的各类案件;复查上级法院交办的各类案件的审查及再审;受理检察院抗诉的各类案件的审查及再审;受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接待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负责上诉案件的移送、退转登记以及对发回、改判案件的统计和分析等。
执行庭
负责执行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派出法庭
该院下设广安门外派出法庭,负责审理广安门外地区的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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