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房山法院审理“称村委会未支付拆迁款 村民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案

时间:2020-05-28 09:24:00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第一法庭

案件解读: 原告诉称:2012年6月2日,被告村委会因基地项目建设需要,与原告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确认了原告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宗地面积,且明确约定了被告应支付拆迁补偿款700767元及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告村委会另承诺补偿原告拆迁款190万元及安置费35万元,以上三项共计2950767元,被告至今未付,故原告将被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拆迁补偿款人民币7007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