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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对两处场地进行强制腾退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23]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高志海 王鑫刚

  

清点现场设备

  做当事人笔录

  对致伤法警的卢某某宣读拘留决定

  因未履行腾退义务,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强制腾退北京某商贸中心占有的两处场地。7月16日,北京二中院对上述位于本市房山区两处场地进行了强制腾退。

  因场地腾退纠纷,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北京某商贸中心诉至北京市仲裁委。

  2017年11月14日,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商贸中心在案件仲裁过程中达成“双方确认合同解除;北京某商贸中心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其租赁的位于本市房山区的四千平方米场地上建设的违章建筑物拆除,并于同年12月31日前将场地腾空后交与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占用的房山区另外一处约六千平米场地腾空后交与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如果北京某商贸中心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履行,自逾期之日起,北京某商贸中心应立即将上述全部租赁、占用的场地及场地上的建筑物交还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场地上没有搬走的物品无偿归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并任由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处置。同时,北京某商贸中心按每年7500元承担自16年8月1日起至全部租赁物交还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日止的场地使用费。北京某商贸中心承担9400余元仲裁费”的调解协议。

  后因北京某商贸中心一直未履行仲裁调解义务,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中院2018年2月2日收案后,承办人多次与北京某商贸中心投资人王某通电话及传其到法院谈话,督促其履行调解书义务,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腾空场地。王某以“要索要补偿、没有能力找石材存放场地及承担运输费用”等为由拒绝履行。期间,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但北京某商贸中心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故北京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继续执行。

  上午9时30分左右,6名执行人员带领近20名法警,驱车70余公里到达执行现场,并迅速兵分两路展开地上建筑、生产设备、石材等清点登记。在此过程中,闻讯赶来的被执行方一对母女暴力阻挠执行,辱骂、咬挠执行人员,致三名法警受伤,后被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并对咬伤法警的芦某某实施拘留。

  经过1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执行人员最后将上述两处场地及地上物品,当面给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接,强制执行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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