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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思想先驱孟德斯鸠的政治法律思想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14]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赵阳

  孟德斯鸠是十八世纪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欧美各国特别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奠基者,理性主义自然法学即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之一。他生于法国贵族世家,自幼对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历史和文学感兴趣,19岁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从事律师职业。孟德斯鸠曾研究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思想,形成了自己比较体系化的政治法律思想。

  从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关系角度探讨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法律思想的重要特色之一。孟德斯鸠在法律思想史上首次系统地研究了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作用。他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样态、制定和变革等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气候条件对法律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说:“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炎热和寒冷的气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大都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这种气候适合暴君制,并且制定较多残酷的法律维护统治;而寒冷的气候则使人意志坚强、刚毅、勇敢、自信、豪放,人们善于捍卫自己的自由。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适合建立民主共和国制,并且利用法律维护自由。

  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理格局和土壤条件对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肥沃的土壤、平坦的地势,使人缺乏毅力,眷恋生命,不易防守,易被征服。这种地理环境下,适合实行君主专制。在这样的国家,法律的内容比较简单和残暴;相反,在多山的地方,土地贫瘠,有险可守,人们多艰苦勇敢,崇尚自由,因此,容易建立民主共和国制度,法律的基本内容多是规定投票权利、选举方式、人们参政等事项。

  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同各民族谋生方式关系密切,不同的谋生方式需要法律的多少、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从事商业和航海业的民族比从事耕种土地的民族更多地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实行民主、共和、法治;而从事农业的民族就比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比从事狩猎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他还认为,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由于常常会因为狩猎、捕鱼等发生争执乃至战争,所以,他们更需要国际法;而耕种土地的民族对如何分配土地更关心,所以,他们更加需要民法。

  此外,孟德斯鸠还认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不同而导致的民族精神的差异,也对法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法律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造成的人口、贸易、宗教、货币等差异也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制定出适合需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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