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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婚姻法律制度趣闻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16]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郑晓娇

  婚姻法律制度各国之间差异最大的法律制度之一。因为不同的婚恋制度蕴含着一个国家、民族独特的文化。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各国的婚姻法律制度趣闻。

  阿联酋:“一夫四妻”制

  以阿联酋为代表的不少阿拉伯国家,法律允许男人娶四个老婆,不过真的娶四个老婆的男人还是少数。因为国家同时规定,丈夫必须对四个老婆一视同仁,即不能专宠其中任何一位,而且所有的老婆必须分开住。譬如丈夫要给其中一位妻子买房子,就要做好再另外买三套房的准备,否则妻子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得到公平对待。

  荷兰: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荷兰同性恋者不但可以合法结婚也可以合法离婚。荷兰参议院不但通过了使同性恋结婚合法化的法律,还通过立法准许同性恋者婚后收养孩子。

  荷兰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结婚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也认为同性恋者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同时,荷兰外交部还做出保证,不仅会在荷兰保护同性恋婚姻,在国外也会保护他们的权利。

  爱尔兰:男女结婚时可协商婚姻年限

  在爱尔兰,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协商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当然,办理结婚登记的费用,也因婚期的长短而不同,如果婚期为1年,需要2000英镑;如果婚期为100年,则仅仅只需要0.5英镑。最高收费是最低收费的整整4000倍。而由于婚期不同,爱尔兰结婚证书也不一样,婚期为1年的新人,得到的是厚如百科全书般的两大本结婚证书,里面逐条逐项列举了男女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婚期是为100年的新人,得到的结婚证书只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市首席法官的祝福。

  马耳他:一旦结婚,便不能离婚

  马耳他的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后就不许再婚。男女结婚时需在教堂里互相承诺:“只有死亡让我们分开。”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再婚(即使配偶去世也不例外),都会因视为违背誓言而不被允许。因此,马耳他公民普遍晚婚,无一不对婚姻大事格外慎重,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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