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 > 博览 > 视野

美国慈善立法的历史发展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22]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袁建华
  慈善是指用于公共目的的私人捐赠。作为一种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慈善的发展源于人类的爱善之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慈善的范围不断扩大,制度环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制度架构下,各国对慈善的理解、认识和态度并不尽相同,慈善的发展态势也不一样。美国虽是一个仅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但美国却建成了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更难能可贵的是,美国的慈善事业也是世界上最发达的。
  慈善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慈善法是美国社会立法的一部分。美国的慈善立法在经历了由英国法向美国法的转变之后变得更宽松、更灵活。联邦税法是美国慈善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它所确立的激励、公平和监管原则对于促进和规范美国慈善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是美国慈善立法的主要特点。美国慈善的发展与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美国关于慈善的法制建设。
  殖民地时代北美大陆的慈善事业已很发达,从剑桥的哈佛学院到纽坡特的雷德伍德图书馆,从费城的第一家医院到波士顿的第一家贫民院,都是接受私人捐赠建立起来的。当时的私人慈善组织也非常多,如著名的苏格兰慈善会、主教派慈善会和爱尔兰慈善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英国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对北美大陆的慈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1601年英国议会制定的《慈善使用法》被称作是“现代慈善法的开端”,至今仍然是英美法中界定慈善的基础之一。
  建国以后,随着联邦制的确立,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处于十字路口。
  建国初期,美国大部分的慈善捐赠在理念、法律和实施机构等方面都反映了传统的英国模式。在理念上,尽管不断有人提出要建立独特的美国文化,但在慈善领域与传统理念并没有明显的割裂。在法律方面,英国的成文法和习惯法仍然是处理慈善事务的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各州在殖民地时代的经历和传统不同,他们在应用英国法律的时候有不同的解读、立场和取向,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地方法律的适用性、联邦法院的司法权、成文法与判例的关系等问题的争论,这是美国在转型期对慈善法的一种探索。 
  在联邦政府没有明确表示是支持还是限制慈善发展的时候,各州对慈善的态度也有很大的分歧。一些州通过宪法的明文规定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一些州虽然没有相应的宪法规定,但允许慈善组织的运作;而有些州则采取限制的态度。但是,大多数州并没有在基本法中表明对慈善的态度,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们允许慈善在英国遗留下来的法律框架下继续运转;二是因为他们倾向于将慈善问题留给立法机关来决策。
  虽然南方的政策遭到了北方诸州的鄙视和指责,但他们无法改变其政策取向。在这种态势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态度就至关重要了。但是,对两个上诉案件的判决表明了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摇摆不定。
  第一个案件是发生在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Dartmouth College v.Woodward,1819)。在这个案件中,最高法院运用联邦的司法权否决了新罕布什尔州的判决,确保达特茅斯学院的章程不被改变。其理由是,如果改变达特茅斯的章程,将违背捐赠者的意愿,从而挫伤捐赠者的积极性,给慈善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但对同年发生在弗吉利亚州的另一起上诉案件的判决结果却恰恰相反。在费城浸礼会诉哈特遗嘱执行人(Philadelphia Baptist Association v.Hart's Executors,1819)一案中,最高法院违背遗赠者的慈善意愿,拒绝将哈特的遗产判给受托人费城浸礼会。其理由是,在哈特去世前费城浸礼会没有取得合法社团的资格,因此它不能以社团的名义接受信托,也不能以社团中个人的名义这样做。最高法院最终将哈特遗赠给慈善的钱财判给其亲属。 
  上述两个案件,特别是哈特案在当时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遗嘱不完善和遗赠对象的身份难以确定,能不能建立信托关系是法院审理时争论的焦点。由于当时美国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此予以规定,所以只能依据英国人留下来的《慈善使用法》。但在此之前哈特案的发生地弗吉利亚废止了这部法律,哈特的遗赠是适用于弗吉利亚的地方法律,还是取决于联邦法院的衡平权(equity powers),这也是争论很大的一个法律问题。最终联邦最高法院依据《慈善使用法》所授予的审理慈善信托的衡平法院司法权(chancery jurisdiction)做出了有利于哈特遗嘱执行人的判决。这一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弗吉利亚、马里兰等州限制慈善发展的立场,而且弗吉利亚的限制性法令几乎成了美国土地法的蓝本。 
  但是,哈特判例遭到了北方诸州的严厉批评和公开反对。到1844年事情有了戏剧性的变化。在著名的杰拉德遗嘱案的审理中,最高法院推翻了哈特判例,彻底转变了立场,从此在美国树立了宽容的慈善法理念。耶鲁毕业生、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巴尔德温(Baldwin)是推动这种转变的最大功臣。 
  巴尔德温认为,美国可以从英国的经验中受益,但不可局限于此。美国的慈善政策应该比英国更宽松。
  巴尔德温的观点符合并强化了美国人追求自由的传统。在慈善方面,个人有最大的自由来决定他做善事的性质和方向,而且他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愿也是有保证的。在慈善法中有一条基本的原则叫近似原则(cy pres),在这条原则下,当捐赠人的原始目的难以实现,法庭要调整慈善用途时,他们要审慎考虑捐赠人的意愿,力求按其愿望解释和裁决。 
  尽管1844年联邦最高法院转变立场以后,弗吉利亚、马里兰等州仍然坚持限制性政策,从宪法、法律或司法等方面限制慈善的发展,但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绝大多数州对慈善事业都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许多法律,特别是有关慈善捐赠免税的规定,都显示了处理慈善问题的灵活性和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趋势。法庭对慈善用途和公共利益的解释比以前更宽泛了,近似原则本身也是一种灵活性的体现。但另一方面,对慈善资金的滥用或被认定为滥用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