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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助力建设宜居美丽乡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区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密云区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助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聚焦法律需求,当好环境整治“法治宣传员”。区司法局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作为骨干力量,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村入户向群众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工作的政策规定、依据和重大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导文明新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宣传工作常态化。

  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聚焦问题导向,当好乡村建设“维稳护航员”。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司法行政干警进村进户,抓住重点、关键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大排查。了解群众对环境集中整治的意见和要求,逐户排查矛盾纠纷,走基层、到一线,对拆除违章建筑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提前组织人民调解员到当事人家中,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法规,将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美丽乡村”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村居顾问律师工作

  聚焦法律保障,当好百姓“咨询师”。司法局为全区所有村居配备了专业律师顾问,在工作中,律师们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就每个村遇到的各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把脉问诊”,找到“病根”,对百姓提出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出“良方”。司法所还定期邀请顾问律师与法官开设法治讲座,把常用的法律知识带到百姓身边,在全区积极营造“村村推进、户户行动、人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群众根本福祉。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拆违工作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村容村貌极大改善,百姓也更加了解司法行政职能,为我区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