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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淀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栽了!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04] 来源:海淀公安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全力维护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整体部署,海淀分局通过多警种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严厉打击整治秋冬季非法盗猎盗捕、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9月份以来共破获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案件6起,刑拘9人。
  捕鸟饲养,抓!
  2020年11月10日海淀分局西山派出所在配合森林公安凤凰岭派出所展开联合执法工作时,发现辖区某松树林内有一名男子在利用架设的捕鸟笼进行捕鸟。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现场起获捕鸟笼7个、鸟笼4个、野生鸟类11只。
  据嫌疑人张某栋交代,现场4个捕鸟笼是其制作并架设的,其余的都是遛鸟时认识的张某放在此处。经工作,10月14日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张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张某栋和张某二人并不熟悉,是在遛鸟时认识的,其中张某栋交代自2019年9月以来通过架设自制捕鸟笼的方式先后捕捉野生鸟类4只,鸟类被捕获后由自己进行饲养;张某交代自己于11月10日利用架设自制捕鸟笼进行捕鸟,并将自己买来的7只野生鸟类作为诱饵,利用叫声吸引其它鸟类。
  目前,张某全、张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管不住嘴,抓!
  2020年11月初,海淀分局治安支队接线索举报,称在辖区文慧桥西侧某处水域,有人使用地笼捕捞水生生物。经过侦查,发现某天晚上20时许,有3名捕捞者在水域两岸使用探照灯观察水域情况。经与区农业农村局确认,系捕捞者非法使用地笼捕捞水生生物,使用的地笼为北京市禁用渔具,捕捞的水域为北京市全年禁渔区。
  11月15日晚21时许,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牵动中关村西区派出所将正在使用地笼捕捞的3名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起获地笼1个。
  经审查,马某森、陈某华、展某3人均为周边小区居民,自11月以来,三人结伙在转河水域内使用地笼进行捕鱼,先后作案4次,捕获的鱼类用于食用。
  目前,该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下一步,海淀警方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盗猎盗捕、非法捕捞等犯罪行动,切实守护首都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此提示广大群众,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全域常年禁猎,请不要盗捕盗猎、非法交易以及饲养野生动物,更不要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