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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成年后,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压岁钱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26]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父母保管孩子的压岁钱
  待孩子成年后或者孩子需要用钱时
  父母需要返还吗?
  我们来看两个真实的司法案例
  案例一
  15岁的小王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父亲和继母生活。小王有三万五千元压岁钱由继母保管,存在继母的银行卡里。继母每次支取都会取得小王同意,并写下说明。后来父亲离世,小王又开始跟着母亲一起生活。由于小王上学需要花钱,小王便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继母,要求返还压岁钱。继母拒绝返还,称自己从没保管过压岁钱,且自己也是小王的监护人,小王生母不是监护人,即使有压岁钱也不需要给小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继母曾书写说明一份认可自己卡内存有小王的压岁钱三万五千元。现在小王要求继母返还压岁钱,法院予以支持。关于继母答辩称生母无监护资格一项,本案中,自小王父亲去世后,小王与其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小王与继母形成的继子女关系事实上已经中断,故小王的生母有权代理小王诉讼,且继母丧失监护权后也无权代小王保管压岁钱。
  案例二 
  小刘父母离婚后,小刘母亲代理小刘以返还原物纠纷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小刘父亲返还小刘压岁钱9700元,小刘父亲予以否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刘起诉要求父亲返还原物,应对父亲持有小刘之原物承担举证责任。小刘主张有9700元压岁钱,除母亲自己在手机上所写的记录外,无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小刘主张将该笔压岁钱存入了母亲账户,亦无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小刘母亲通过支付宝钱包付款的形式向父亲转账过9700元,但无法证明此笔转账系小刘的压岁钱。故小刘要求父亲返还9700元并支付利息,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从情理上讲,小刘收红包时为无行为能力人,父、母保管小刘的压岁钱及为了小刘的利益消费使用钱款均符合法律和情理。货币为种类物,小刘母亲并非将小刘的压岁钱单独放置与其他现金相区别,也未存放至小刘的账户,而是存入母亲的账户、并入了其他家庭财产中。而自收得压岁钱至父母离婚,上述钱款是否未经消费、使用也无从确定。
  因此,孩子在将压岁钱交给父母时,最好留个字据;父母收取孩子压岁钱时,给孩子打个欠条,也是对孩子的尊重。最好的做法,是为压岁钱开一个专用账户,这样存取有记录,也不会跟其他家庭财产混同,避免纠纷的产生。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