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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检察院制发四份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11月27日,门头沟检察院就农村饮用水源井供水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分别向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属地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四家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同向发力,共同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图为门头沟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座谈会现场。

  农村饮用水水源井是农村村民主要的饮用水供给途径,饮用水水源井管理是否规范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直接影响百姓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关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我院立足于“生态涵养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区域定位,着眼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辖区内百姓的饮用水安全,着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辖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协同发力。我院在落实最高检、市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积极围绕“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和区域内农村地区的供水实际,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9个镇域内的农村饮用水源井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井存在的未办理卫生许可、未办理取水许可、消毒设施未启用或者故障、管水人员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等对百姓的饮水安全产生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实际情况,我院通过实地勘察、调查询问、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形成了电子数据、书证等法定证据形式,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同向而行。我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制度,邀请四家行政机关的“一把手”来院,搭建起对话平台,听取其实际困难和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我院联合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借力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实施的《门头沟区村镇供水保障工程(二期)》,与属地镇政府共同发力,形成“部门上下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整改氛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乡村宜居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责无旁贷。宣告送达座谈会上,四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积极履职,保障百姓饮水安全责无旁贷。水行政主管部门表示,针对目前的农村饮用水源井管护短板,明年年底前将完成对基础设施的改造,逐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管力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表示,农村饮用水源井现存的硬件设施和水质检测不达标是办证率低的主要原因,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共同解决这一问题。属地镇政府均表示,感谢检察院关注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民生问题,感谢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下一步将会把各村的管水人员和其他类人员合并,实现 “多员合一”,保证持证上岗,同时也会推广水表安装,实现计量收费、节约用水。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农村饮用水源井的整治改造情况,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努力,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