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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检察院就一起涉民营企业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妥善化解纠纷,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1月27日上午,我院就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主持。市人大代表、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蔚飞,市人大代表、北京柏士宜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四季雪乡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柏,区人大代表、京能建设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韩宇峰,区政协委员、京西杂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杨旭,市人民监督员、北京吴裕泰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丹威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值班律师和侦查人员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是我院召开的首次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开听证会。该案中,被害单位先前所租赁厂房发生所有权变更,变更后的所有权人多次采取拉闸断电等方式使被害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接到线索后,我院迅速应对,仅用4天时间就监督侦查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使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案件办理中,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情况,积极促成被害单位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化解矛盾纠纷,使被害单位获赔230万元经济赔偿,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被害单位向我院赠送“执法如山正气扬,秉公办案民心畅”锦旗,对我院严格依法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表示感谢。

  听证会上,首先,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案情、出示证据并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其次,3名犯罪嫌疑人依次陈述供述,均表示认罪悔罪。随后,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和侦查人员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各方一致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同意对李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位听证员在经过提问、休会讨论后,蔚飞代表听证员发表意见,表示本案是由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李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自愿认罪、诚恳悔罪,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此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听证员、主持人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法治教育,教育犯罪嫌疑人要对法律心存敬畏,深刻反思改过自新,学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行为,我国是法治国家,遇事要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秩序。3名犯罪嫌疑人依次作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并当场向被害人致歉,将牢记听证员和检察官的教育,一定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杨淑雅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对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的支持和参与表示感谢,强调听证员的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我院将充分考虑听证员和各方参与人的意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杨淑雅检察长同时表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民营企业经营者,本次选取本案进行听证,是积极贯彻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坚持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少捕慎诉”办案理念的具体体现,我院在办理该案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既注重维护被害单位的合法权益,又及时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真正实现了案件办理的三效统一。

  本次听证,既是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我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我院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依托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听证,一方面化解案件矛盾,解开了当事人心结,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真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彰显了公平正义。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为人民司法、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继续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