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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向买卖野生动物制品说“NO”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07] 来源:石景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人类猎捕、杀害不计其数的野生动物作为食物、宠物、工艺品和药材出售。为了获取象牙制品,每年有三万三千头大象被屠杀。还有犀牛、羚羊、鲨鱼、穿山甲、果子狸......无数野生动物被非法捕杀,然后走上人们的餐桌、展示柜和首饰盒。

  △案件庭审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黄某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被告人黄某某在其经营的某工艺品店内,非法出售象牙戒指、象牙桶珠10件,犀牛角手镯1件。

  △案涉部分工艺制品

  经鉴定,涉案象牙戒指、桶珠为亚洲象或非洲象的象牙制品,犀牛角手镯为犀牛的角制品,而亚洲象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洲象、犀牛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物种,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黄某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其从宽处理,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被法院判决采纳。

  检察官提示

  知识小卡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不应该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一句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语,还应该成为我们的内心信条,成为我们每一次拒绝野生动物制品交易的理由,我们每一个人落到实处的行为。也许它“只是”一枚小小的象牙戒指,“只是”一只细细的犀牛角手镯,但它的背后是庞大、血腥的非法产业链条。

  每件非法野生动物制品的源头都是一条生命的无辜消亡。枪响之后,没有赢家。野生动物是自然献给世界的珍贵礼物,保护动物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道阻且长,愿我们携手并进。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