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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契约精神,预防激情犯罪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22] 来源:顺义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青少年是未来,更是希望
  为进一步培养法律意识
  让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健康快乐成长
  近日,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
  法官助理张志鹏
  走进顺义区第十五中学
  为朝气蓬勃的初中生们
  送去丰盛的法治大餐
  本次京法巡回讲堂
  线上与线下同步
  民法与刑法搭配
  聚焦培养契约精神与
  预防激情犯罪两大主题
  快一起来看看
  现场都有哪些干货吧!
  遵守契约精神,争做守信公民
  首先,张志鹏就契约精神主题,从契约及契约精神的法律意义、我国民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日常生活中的契约精神三个方面为学生讲解。引导每一位同学从当下做起,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承诺,成为诚信社会建立的一份子。 
  克制冲动情绪,预防激情犯罪
  随后,张志鹏围绕第二个主题——激情犯罪,从青少年情绪冲动的诱因、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法律法规和鲜活案例为切入点,提醒青少年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少年自省,充分讨论
  最后,在“少年自省”环节,张志鹏与全校的学生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三点建议。整个授课获得了全校师生的认可,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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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是指商品社会中的契约关系及与之相关的内在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现代的契约精神主要包含四个重要内容: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守信精神、契约救济精神。
  契约守信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内容。要求人民订立契约时诚实守信,不欺诈、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恶意缔约,履行契约时要全面履行,不因一己之利恶意违背契约,同时要尽到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保管等附随义务。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可以说,契约精神一词虽然来源与外国,但这样的精神是我们自古以来的美德,也是每一位守法公民必备的品质。结合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如果有欺骗父母去打游戏、撒谎、考试作弊、装病逃课、抄袭作业等不良行为时,就是背弃契约精神的行为。缺乏契约精神的人,不但得不到他人的信赖,很难交到知心的朋友,以后在社会上也无法立足。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激情犯罪的特点
  (1)疯狂性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未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逞强好胜,最终走上歧途。
  (2)突发性
  青少年的犯罪动机简单,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不易控制自己。
  (3)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有的是简单地模仿影视中的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发生的犯罪行为,有的是为了在同学或朋友前逞能犯罪。
  (4)逆反性
  青少年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希望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意被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愈发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
  案例1 
  琐事发生口角 一时冲动犯罪
  某校初一年级学生小陈与小乐因琐事发生口角纠纷,小陈动手打了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小陈的脑部、腹部连刺三刀。小陈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晚,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小乐抓获归案。
  因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作为青少年因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就可能因一时糊涂作出违背法律的事情,对他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同时也会伤害了自己。
  案例2
  雇凶伤人重伤 判处有期徒刑
  高中生小孙因琐事与同学小周有矛盾,后小孙出钱指使社会人员教训小周。趁小周在校门口超市买东西时,几名社会人员将小周团团围住,一顿拳打脚踢,并用水果刀刺伤了小周的肋部,造成小周重伤的后果。
  经顺义法院审理,小孙虽未直接实施伤害行为,但其雇凶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与行凶者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提问环节
  提问环节中,张志鹏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送上“法律提示”:
  第一,增强辨别是非、自我控制的能力。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遇事易受情绪控制,一旦冲动行事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平时要以好的典型激励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逐渐养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度量的好习惯。
  第二,培养战胜自我的能力,克服自己性格上的弱点。我国青年画家陈丹青说过:“人遇到的麻烦固然多,但最大的麻烦莫过于自己。”青少年应树立远大理想,奋发有为,时时、事事先拿得稳自己,要战胜挫折,首先要战胜“自我”,克服自己性格上的弱点。
  第三,不逾越法律的边界。要知法、懂法、用法,牢记那些激情犯罪的惨痛教训,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牢记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遇到问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未来,更是希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从娃娃抓起”。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精神,这既是新时代青少年的鲜明特征,更是法治社会的希望所在。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