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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推进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18] 来源:平谷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落实北京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以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制度规范的要求为指引,做优做强首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9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推进会。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推进会现场
  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10项要求:
  要扎实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各专业化办案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建立案件信息、审判信息、申诉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全面铺开裁判文书同步审实质性审查,保持监督力度和规模。
  要着力提高抗诉精准性。加强对法律、法规、工作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研判,准确把握第二审程序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标准,应当支持抗诉的,积极支持抗诉,提高抗诉意见采纳率。
  要增强协同办案的意识。下级院要把住抗诉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检察官要切实提高发现抗诉案件案源和向上级院提供高质量抗诉案件的能力。上级院要把住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质量的“出口关”。
  要加强抗诉案件跟进复查。要严格遵守办案期限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抗诉。依法妥善适用各种监督纠正方式,维护生效裁判安定性。对于抗诉案件,持续开展跟进监督。
  要做好监督线索移送和指令抗诉工作。办案中发现的刑事审判监督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办理。上级院可以指令下级检察机关抗诉,也可以直接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要加强对审判机关再审程序监督。审判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检察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应提出抗诉。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后,审判机关又自行启动再审的,要对审判机关的再审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再审程序严格依法进行,案件依法及时监督纠正。
  要认真研究认罪认罚案件抗诉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善于从后一环节出现的问题,倒查完善前面办案流程,从源头避免问题发生。要对认罪认罚案件第二审程序抗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就认罪认罚案件上诉、撤回上诉、抗诉、撤回抗诉等问题,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对确有错误、瑕疵的,要坚决依法纠正。
  要落实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教育培训、质效评价和绩效考评等工作要求。刑事办案部门在培训中要安排审判监督方面的课程,提高检察人员监督能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专业培训,适当安排刑事办案部门人员参训。各院要以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制度规范、鼓励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检察官履职绩效统一考评指标体系为蓝本,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工作要求抓实落地。
  要加强对二审不开庭案件的监督。二审不开庭案件的监督工作,涉及全市三级院,各院要加强协调配合。一是要摸清刑事案件上诉底数;二是加强对二审不开庭案件程序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大对二审不开庭审理案件办理结果的实质性审查。
  要重视业务通报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完善通报内容,加强分析研判,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办案责任,保证办案质量。
  会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各分院、区院相关业务部门的主管检察长,各院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门、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刑事申诉检察和刑事审判监督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在本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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