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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11] 来源:北京检察网 作者:

  一、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原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十六个区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主要职责

  (一)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五)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依法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六)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

  (七)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八)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三、内设机构

  司法办案机构

  审查逮捕部

  公诉部

  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

  经济犯罪检察部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

  职务犯罪检察部

  检察监督机构

  侦查监督部

  刑事审判监督部

  刑事执行检察部

  民事检察部

  行政检察部

  综合业务机构

  检察管理监督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检察联络部(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

  信息化检察部

  综合管理机构

  办公室

  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监察室(司法监督室)

  新闻办公室

  检务保障机构

  检察技术部

  法警总队

  行政事务管理局

  驻市检察院纪委监察组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

  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

  北京市检察官学院(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招待所

  学会、研究中心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 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