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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本站发表时间:[2016-10-1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我汇报的题目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诉检察官的挑战与应对》。因为我是一名来自一线的检察官,主要结合自己办案的一些案件来谈谈自己心得体会,主要包括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司法改革对公诉工作引发的变化,第一从检察官的视角来看就是办案机构的变化,第二就是办案模式的变化,第三就是办案人员的变化。

第一,办案机构的变化。图片可以显示我们北京市的检察机关现在已经制作新的名牌,在原来我们的名字叫做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现在改革之后我们实现了两种分离,第一种分离就是按照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分离,设立了符合公诉并行的刑事审判监督部和侦查监督部。第二个分离就是案件类型的分离,北京现在有很多特殊类型的案件,就在案件类型上做的分离。

第二,就是办案的模式的变化。在过去如果我来办案,我会先提出一个意见,然后由我的处室领导进行审批,最后报检察长决定。可以看出过去的方式行政化色彩比较明显,但是现在改革之后就更加凸显检察官主体地位,这个图片就是我们现在检察官办公室的名牌,也就是以检察官主体的身份来结合办案,所以要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办案谁负责。

第三,是办案人员的变化。这张图片也是我们院参与拍摄的《人民检察官》的电视剧,最近在央视比较热播,这个图片就是传统上的一检一书的模式,一个检察官带着一个书记员去出庭。现在改革之后,我们的办案模式就发生了变化,一个检察官要配备一名到若干名检察官助理,这样就产生团队作战的问题。这就是从检察官角度来看的三个变化。

同时,近几年社会环境也发生变化,包括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进入推进和法学教育的发展,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对公诉检察官都提出新的挑战。

第二部分,我汇报一下公诉检察官现在面临的四大挑战:第一大挑战是执法办案的环境,第二大是司法公开的力度,第三是庭审应对的要求,第四是证据审查方面。

第一大挑战,是现在执法办案的环境日趋复杂,现在每个人都可以从手机不停的刷微信、刷微博,在过去办案,主要是把被害人包括被害人的家属做好示法说理的工作,基本上这个案件就可以达到质量和效果差不多,但是现在办案还会受到网络媒体的影响,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特殊案件中,会产生第三方公众,也就是网民,如果舆情引导不利就会出现案件质量没有问题但是社会效果不好,这个图片就是我们院办理的一起敏感案件,当时在法庭里开庭,外面聚结的群众还有网民的炒作,这个案件从案件受理到补充侦查,律师会见,庭前会议,开庭审判每个时间结点都有网络舆情的集中爆发,而且这个案件的起诉书刚一送达就被上传到网上,而且公诉人的简历、名字全部被上报到网上,有的网民就号召对公诉人进行人肉搜索,搜索家的住址,有的对检察官和家人进行辱骂和威胁,这些都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特别是加强对司法人员的保障这一块。

第二大挑战,是现在司法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提出要提高法制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这两个主基调,司法公开就是贯彻两个主基调的有效的途径和载体。目前我们办案其实有两套系统,第一套系统是传统的纸质文书的归档,第二套系统是网络的填录,我们要随时把案件的信息填报到网上,而且办完之后不能就不管了,要把起诉书的的相关信息做处理,还要在网上做点评,能够公开的法律文书我们是要求公开的。目前对我们挑战最大的是人民法院的相关的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决定2016年7月1日起,在他们院本院审理的所有公开开庭的审批,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这就是所谓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对公诉人的能力提出非常高的要求,我举一个案件是我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单位就不说了。被告人当庭翻供,而且否认他原来收受过他人贿赂,而且指出行贿人的证言是假的,为什么是假的?他在庭前说行贿人到他们单位的树荫下给送的钱,当然当庭的时候第一次说,说这个人肯定没有进过我们单位,我国单位的树荫都是在草坪上,草坪上都是有武警把守、站岗,所以一般人是不可能上草坪。所以说,现在的很多证据里面都有陷井,有的人在庭前供认自己受贿,但是受贿的地点是一个当时倒闭的餐馆,有的人说有的朋友开车带他去收钱,但实际上这个朋友连驾照都没有,根本不会开车。所以如果不去精细化审查这些证据,在庭审直播中会面临非常大的问题。

第三,证据审查的要求更加严格。这个图片里的这些卷宗不是很多案件,这是一个案件的卷宗。司法改革之后公诉权的运行模式将极大增加公诉检察官的责任,特别是承办人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要负责,我再举一个例子是我自己办的案子,是一起很简单故意伤害案件,案情也很简单一个女的很别人发生冲突,打电话叫了四个人,这四个人其中有人来带了刀就把被害人给扎死了,在案件证据里面有一份非常重要的所谓目击证人的证言,这个证人指出,他来指认这个女的打电话,而且听到了这个女的叫人这个情节,从表面上来看这个证据很好,形式合法、内容客观,可以作为定案的关键证据,但是如果你仔细看看案卷的其他证据就会把这个证据排除掉,为什么?案卷里面:第一,有这个女的手机通话水单,因为他说这个女的打电话可以通过水单可以看出当时打电话的时间。第二个证据在案有一个对现场的部分监控录像,要是按照这个女的打电话的时间,再去看录像,你会发现这个所谓的目击证人在这个女的打电话的时候他其实是背对现场在往家走,如果你能仔细的审查到这个程度,就会发现他说的,所看见的听见的这个女的打电话的事实是难以成立的。所以说种种都会对证据审查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

第四大挑战,庭审应对要求的提高。庭审是彰显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最近《人民检察官》也拍摄了大量的法庭戏,目前公诉人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在专业性案件的办理中,对于涉及金融证券、互联网、知识产权这些学科新型的案件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不能说被告人是这方面的专家,公诉人无法应对,这是获得比较好的庭审效果,很难说服旁听人。我再举一个例子,是我办的一起案件,是一起走私武器弹药的案件,案情也很简单,两个人都是枪支的发烧友,从泰国买了十把枪,1000多发子弹运回北京想自己玩儿,这个案件庭审人辩护人就提出一个很好的说法,因为在这个案件中,鉴定意见是对在案子弹的鉴定意见,但是这些子弹的大小型号是不一样的,有的是5.5毫米的口径,有的是5.7毫米的口径,但是鉴定意见统一表述为5.5毫米的口径,这就涉及到对于子弹专业性知识的把握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去注意这些专业性知识的细节,当然通过犯罪构成要件也可以回答,但是庭审效果会达到意想不到的状态。

最后,我汇报的是公诉检察官的应对。这次论坛的主题是“首都青年法治论坛”,目前公诉队伍特别是北京首都公诉队伍大部分是年轻人,据去年的统计,全市公诉队伍30岁以下的占总人数的46.95%,也就是有一半左右的人都是不到30岁的,青年检察官大部分是从家门走到校门再到机关门,所谓的三门干部,他们的长处是法理的知识体系比较完整,但是他们的缺陷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把握经验不足。对于正在深入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青年检察官不能选择犹豫和彷徨,只能选择转变观念,积极应对,尽快提高自己的能力,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能够作出依法的决定,并且对此负责。

借此宝贵的机会,我个人也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我个人的建议就是要建立完善一个司法实训的机制,这点可能和第三阶段的主题有交叉。我个人的建议除了司法机关现在进行的内部司法实训之外,高校可以加大司法实务培训的力度,不仅仅是请法官、检察官讲一次、两次的讲座,而是系统的开设法律文书的制作,庭审的应对还有证据审查这些系统的培训,可以打好法科学生走入司法实务岗位的提前锻炼,而且和他们到司法机关接受的实训做一个无缝对接。

第二,建立一个完善的专家辅助机制,这就意味着,司法机关可以进一步加大和专家交流力度,特别是在公诉环节,完全可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的专家论证的制度,这样也可以为提供专家的舆情引导做一个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可以把相关的课题包括规范性文件,可以委托给相关专家来做。

最后,就是要建立完善国际交流的机制,北京市是一个开放型、国际型的城市,目前我个人的感觉,法学专家和律师在国际交流这方面没有问题,但是法官、检察官这方面机会很少,借此平台我也衷心的希望法学会和高校能够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国际培训和交流的平台,一方面可以拓展我们国际化的视野,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的展示首都的司法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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