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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本站发表时间:[2016-10-19] 来源: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 作者:金国坤

北京市依法行政的进展

加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厘清政府权力边限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

建立统一执法信息平台

依法严格执法发

挥行政调解功能

积极出庭应诉

一、北京市依法行政的外部环境

体制机制改革欠缺法律支撑

实现行政目标与严格依法办事的矛盾

法治社会建设滞后给法治政府建设增加了难度

网络时代对新出现的事物传统管理模式难以适应

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2015年北京市四中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全部实体判决案件的25.24%。

(一)未能及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之一是行政机关未及时、全面、准确履行法定职责。该原因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约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12.5%

(二)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没有跟进

至今重大行政决策立法仍没有列入议事日程,致使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受到人们的质疑,尽管有关部门再三解释措施的出台不是拍脑门决策,但由于没有正式的决策法定程序,客观上存在着随意性的可能。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没有到位

近年来北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下放的含金量不高、协同性不够,审批的环节和程序没有完全理顺,审批流程仍然比较复杂,群众对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项目落地慢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没有理顺

部门分工过于细化,综合性不够。治理水污染方面统筹不够、执法不严,没有实现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联防联治,治理效果尚需改进。

(五)信息公开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看,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占51.25%案件败诉率相对较高。

三、北京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 对策建议

(一)以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首都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应首都发展新形势,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管制思维”的行政管理方式,树立群众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共同治理,广泛凝聚各方共识,寻求城市发展难题的最优解。

(二)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强化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杜德印表示:“公共政策制定要有公共治理思维,一定要让广大市民充分发表意见。” 对于供暖季单双号限行的问题,涉及公共利益,政府要当好主持人,让公民有序参与到公共治理中,避免行政简单决定。城市公共治理中,要少一些限、控、禁的措施,多一点民主参与讨论,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形成社会共识。

(三)全面启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22日成立在总结石景山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综合行政执法,实现重心下移,建立起横向有分工、纵向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评价体系, 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法治评价体系建设,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行政监察部门应当开展行政执法系统依法履职情况专项评估,加大行政执法系统绩效考核力度。

(五)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强调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建议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北京行政学院名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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