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8年专题 > 跨区法院谱新篇 > 热点案件

审结全国首例“毒跑道”校园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17-12-25] 来源: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2017年4月10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下简称刘诗昆幼儿园)的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结案。由于该案涉及广为社会关注的 “校园毒跑道”事件,系全国首例“毒跑道”校园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2016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作为北京市法院审结的首例社会组织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一是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拆除在该园内铺设的塑胶跑道(操场),并铺上草坪;二是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捐助10万元。这两项内容刘诗昆幼儿园均已经执行完毕。同时,该院民庭主持推动刘诗昆幼儿园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幼儿园也拆除了塑胶跑道,并已实际执行。

四中院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具有社会影响的全国首例“毒跑道”校园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创新和丰富了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方式。本案的调解特点鲜明。一是在范围上未局限于就案办案。通过调解推动多家案件以外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以一案解决数案,降低诉讼成本,并及时保护环境,维护未成年人权利;二是在内容上具有全面、及时和执行到位的特点。能够通过调解全面及时地将污染源拆除和恢复生态环境原状,案件调解同时,执行已经完成;三是在责任上通过公益捐款这种创新形式承担社会责任。代替过去仅限于被污染环境的治理,使具有公益性的捐款、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款项以及惩罚性的款项能够有专门的途径,为社会整体环境治理发挥更大的公益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