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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警察”一年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200余起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0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于平平

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在北京,有这样一支年轻的警察队伍,他们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矿、非法捕捞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先后办理行政、刑事案件200余起,做拘留以上处理400余人。

开展蓝天行动 打响蓝天保卫战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环保警察”先后开展了“蓝天一号”,“蓝天二号”两个专项行动。在行动中,紧盯各区空气质量动态变化,聚焦印刷、餐饮、汽修等重点企业行业,以“点穴”“餐饮油烟专项执法”“机动车检测场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为抓手,深挖违法犯罪线索,找准打击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先后办理涉气违法犯罪案件30余起,处理近50人,有力震慑了污染大气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空气质量的有效改善。

2018年12月29日,房山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会同区环保局对房山区良乡镇某铁制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负责人付某某指使工人曾某某使用油性醇酸防锈漆,对定型模板进行露天喷漆作业,未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产生的污染气体直接排入大气之中,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付某某、曾某某两人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被房山分局行政拘留处罚。

开展清河行动 打好碧水攻坚战 

围绕全市12条重点流域,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会同水务、环保、渔政等部门,严厉打击整治向河道内非法排污、倾倒垃圾、破坏水利设施、非法捕捞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自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近40起,做拘留以上处理50余人。

2019年1月11日,丰台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会同区水务局在北京南站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南广场一处雨水井内有污染物堆积,该雨水井直通凉水河。后经查明,北京南站地区某公司管道疏通人员陈某某,于1月9日驾驶管道疏通车辆在北京南站南广场对化粪池管道进行疏通时,将化粪池管道堵塞的污物抽出后违规排放至南站南广场雨水井内,雨水井直通凉水河,造成污染。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被丰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与此同时,区水务局对陈某某所在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对污染的河道进行清理。

开展净土专项 维护国土资源安全 

2019年4月25日,有群众举报,在房山区长沟镇西甘池村有人从事处置废旧机油滤芯经营活动,污染周边环境。民警立即会同区生态环保局,对该窝点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废机油滤芯和废旧机油共计3.5吨。

经查,嫌疑人王某、茜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大量回收废旧机油滤芯,并利用破碎机将滤芯破碎分解为废机油和废铁进行出售牟利。

据了解,废旧机油及其沾染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危险废物,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两名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行刑衔接 形成执法合力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靠一个部门很难实现,必须依托各部门共同发力。按照“共治”理念,“环保警察”主动与环保、水务、规土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应急处置、案件会商等18项工作机制,依托机制,强化联勤联动,以“12369”环保举报线索、“散乱污”企业台帐等数据为支撑,先后开展联合执法1700余次,检查企业3000余家,整治突出问题700余个。

同时,进一步拓宽对接范围,与市城管委固化渣土车整治协作模式,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仅今年以来,办理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案件9起,刑拘80余人;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就全市30余家机动车检测场日常管理,建立了区机动车管理站与属地派出所“双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公安+”的执法模式日趋成熟,实现了对生态环境领域乱象的综合治理。

以河湖保护工作为例,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推动全局组建并实体化运行20个“河长+警长”联合执法警务站,对全市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等12个主要流域实现全覆盖,形成北京河湖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2018年7月下旬,市水务局向市级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警务站通报称,朝阳区温榆河右岸金榆桥下河堤被损毁,适值汛期,情况紧急,为确保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环食药旅总队立即联合朝阳分局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由于北京尚无此类成熟案例可循,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性质,“环保警察”多次与区检察院、北运河管理处进行案件会商,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要点。经侦查员连续奋战,最终掌握了刘某等三人在温榆河右岸金榆桥下为修建停车场,使用铲车将防洪堤坝铲平,造成堤坝严重受损的犯罪事实,后于8月14日,将刘某等三人全部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及时消除了汛期河道安全隐患。

两年多来,“环保警察”收集的基础信息不断完善更新,针对各区生态环境基础不同、产业布局不同、违法犯罪案件类型不同等特点,因地制宜,按照重点地区、行业、企业、人员分门别类,实行“一区一策”,精准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变过去“等案上门”为“主动寻案”,由单纯接受环保、水务等部门移交案件,转化为发挥自侦职能,执法办案更加专业化,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搭建了桥梁。

遇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的;

2.擅自停用、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如餐饮、食堂油烟净化器不正常使用等;

3.在印刷、汽修、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生产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如露天喷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未经收集直排等;

4.非法排放、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如化工废渣、医疗废物、废发动机机油、废旧电瓶等;

5.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的,如使用电鱼方式进行捕鱼的行为;

6.偷采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

7.倾倒、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环保警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发现以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如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拨打110,共同守护“美丽北京”。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