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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12月1日起实施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27] 来源:正警事儿 作者:

  本市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将于12月1日起在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区实施。这标志着道路停车改革工作在本市范围内全面实施。

  按照本市道路停车改革总体部署,全市十六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三个时间节点启动改革实施,即2019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区,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延庆区,12月1日起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区实施。

  12月1日后,全市道路停车一律取消人工现场收费。在此温馨提示停车人,不要将停车费交给任何现场人员,也不要扫描任何人出示的二维码付费。如遇到黑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96310城管热线举报,也可拨打区级停车管理部门电话举报。

  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

  新增电子收费停车位1.4万余个

  全市将达到6万余个

  目前,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筹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进展顺利。9个区围绕规划施划、电子收费、严格执法等三个关键环节,在区政府、交通、公安交管、发改、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下稳步推进停车收费改革工作。

  据统计,9个区共在94条道路上施划了1.4万个停车位,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平台”的要求,全部采用前端视频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目前正与市级平台进行联调联试工作。同时,组建了近350人的停车协管员队伍,新增了非现场执法设备近600套,以加强违法停车的巡查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保障良好的道路停车秩序。

  目前,9个区正在加紧进行收尾工作,确保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届时,全市十六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在552条道路施划了6万余个电子收费道路停车位,为广大市民提供停车服务。

  加大执法力度

  违法停车执法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严格执法是道路停车改革的核心内容。今年起,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今年违法停车执法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秩序。

  全市建立了欠费催缴机制。各区停车管理部门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应执法条件,对欠缴停车费的车辆(车主)进行催缴处罚。截至目前,共向20497辆车(车主)发送催缴短信或发布公告,并在各区政府网站公示。目前,市级各有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停车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多项执法共同实施,强化“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停车观念。

  为进一步提升线上缴费服务水平,改善用户体验,依据停车人的使用反馈,11月23日晚,“北京交通”APP道路停车功能进行了换代升级。升级后,“北京交通”APP道路停车板块运行更加快捷,操作也更方便。同时,不断拓展线上缴费渠道。目前,停车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招行一网通等方式进行道路停车缴费。

  道路停车改革持续深入

  逐步实现道路停车位“应划尽划”

  2019年是道路停车改革全面实施的启动之年,也是奠定基础之年。随着道路停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停车人逐步熟悉了道路停车及缴费规则,“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观念逐步树立,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认可,也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明年,将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一方面,对历史延用和今年新增施划但尚未纳入改革实行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位,各区将加快整改,纳入第二轮改革,解决“有位失管”问题;另一方面,各区还将继续统筹考虑道路通行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施划新的道路停车位,实行电子收费,推动自治管理,解决“无位停车”问题,逐步实现道路停车位“应划尽划”、路侧空间停车区、限停区、禁停区管理全覆盖,明确哪儿能停,哪儿不能停。

  力推进车位共享。停车普查显示,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停车设施夜间大量闲置与居住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并存,如能充分利用,可极大程度缓解停车难。部分区和行业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大规模促进有限的停车资源最大化利用,市交通委已制定印发了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指导意见,明年将在各区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将发挥核心作用,统筹区域内各利益相关方,梳理居住区周边写字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配套停车资源供给状况,搭建居民与停车设施供给方的对接协商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使资源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坚决打击黑收费,停车改革后一律取消任何形式的现场收费,对于黑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停车人遇到黑收费应坚决拒绝并及时举报;二是研究充分整合利用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和交通部门道路停车管理实时监控系统等视频资源,作为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科技设备的补充,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覆盖;三是落实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积极推动实施将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作为处罚证据,鼓励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各区政府对欠缴停车费行为人的催缴机制和处罚力度,探索运用信用管理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停车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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