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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纠集十余名村民敲诈勒索过路货车司机 被判二十年刑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29] 来源:平安龙江网 作者:
  6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平房区法院对汪景卫等14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汪景卫等14名被告人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
  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自2010年以来,汪景卫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工农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纠集本村村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工农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汪景卫为首要分子,以关树国、汪景瑞、汪景阳、张军、吕玉学、赵树臣、关树春、李波等人为重要成员,以赵庆祥、张俊生、翟国礼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平房镇工农村及周边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0年至2012年,汪景卫召开工农村两委会议,指使关树国等人在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工农村工农桥头附近,对从阿城区向平房区运送石料的大货车司机进行拦截,并通过对司机进行辱骂、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向货车司机索取过路费,如不给过路费则不允许货车通行。过往司机因走其他道路绕远或费用过高,被迫将过路费交给该犯罪集团,以获得通行许可。汪景卫等人对每辆经过工农村的货车司机每次均敲诈一定数额的过路费。2010年至2012年期间,该犯罪集团共向20名司机勒索过路费总计179次,数额201400元。
  2010年以来,汪景卫团伙成员有分有合,在非法控制工农水库的过程中,对在水库捕鱼、钓鱼的被害人李某某等人进行殴打;多次到平房区殡仪服务中心工农墓地、平房陵园等办公场所采用阻碍车辆正常通行、驱赶工作人员等方式起哄闹事,扰乱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唐宏利、赵庆祥还因琐事殴打他人。汪景卫参与寻衅滋事5次;关树国参与寻衅滋事4次;汪景瑞参与寻衅滋事1次;张军参与寻衅滋事6次;吕玉学参与寻衅滋事5次;唐宏利参与寻衅滋事1次;关树春参与寻衅滋事4次;赵庆祥参与寻衅滋事2次。
  2012年,工农村联谊社区进行征地拆迁。杨国庆通过汪景瑞、李波找来12名农民签订虚假协议,将杨国庆私建的二层楼房分成12户,以在籍户的名义骗取回迁房及补偿款。汪景卫任村屯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在房屋勘查摸底调查表等多种内容虚假的证明文件上签字,使得杨国庆、汪景瑞、李波诈骗征地拆迁房产及补偿款合计金额3255134.98元。
  平房区人民法院认为,汪景卫、关树国、汪景瑞、汪景阳、张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勒索过往大车司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汪景卫、关树国、汪景瑞、张军、吕玉学、唐宏利、关树春、赵庆祥单独或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堵门阻工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汪景卫、汪景瑞、李波、杨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回迁房及征地拆迁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判处汪景卫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判处其余13名被告人十六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责令参与犯罪的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20余万元给相应被害人;退赔诈骗犯罪违法所得。(记者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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