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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被“黑” 起底房产“黑中介”套路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22]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6月21日,北京三中院的法官们邀请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共同走进朝阳区来广营地区,通过新闻发布+社区普法的形式,通报了三中院审理的盘踞在房屋租赁、销售领域的涉恶犯罪,通过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新闻通报

  啥是“黑中介”?

  如果你曾经不幸遭遇过“黑中介”,相信你一定忍不住控诉他们罄竹难书的恶行。每年的毕业季,大量毕业生进入社会,给房屋买卖、租赁市场带来新的繁荣。一些房屋“黑中介”也瞄准了这个市场,通过控制某一区域的房屋买卖市场,强迫房主必须通过其买卖房屋或者必须向其缴纳“费用”,否则就通过各种手段阻止房屋过户;或者以稍低于市场的价格引诱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租客按照约定缴纳房租后,又强迫租客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或者故意制造违约,索要所谓“违约金”。

  “黑中介”到底是不是中介?

  很肯定地告诉你,“黑中介”一般不是正规房屋中介从业人员。“黑中介”大多是非正规房屋中介公司或所谓的“二房东”,涉案公司或是没有在工商局登记备案,或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但未在注册地经营,很多时候被害人没有办法通过公司注册地找到该中介公司,且部分涉案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涉案的“二房东”则普遍具有曾经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经历,了解租赁市场的行情。为吸引租客,往往在房租、中介费方面给予极大优惠,以此为诱饵吸引租客签订合同,以便后续实施敲诈勒索。作为群体性犯罪,犯罪分子多结伙作案,在犯罪中相互配合。

  谁被“黑”得最多?

  受害人多为应届毕业生或初来北京找工作的年轻人。据统计,近五年北京北京三中院辖区内审结的“黑中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年龄85%为23-30岁的年轻人。很多大学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奔波于毕业和找工作,没有充分的时间对中介公司仔细地甄别。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对租房市场了解不多,对房租价格的敏感性不足,犯罪分子往往坐地起价,应届大学生成为犯罪分子特别“中意”的对象。外地来北京找工作的年轻人面对北京较高的房租价格,多寻找一些报价比较低的中介。犯罪分子掐准被害人的心理,起初往往给出较低的价格,在与被害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被害人缴纳租金并入住后,再以各种名目要求被害人交钱。初来乍到的年轻人在北京很少有亲戚朋友,在遇到“黑中介”时,往往迫于犯罪分子的威胁,选择忍气吞声,这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租赁市场“黑中介”四步套路大起底:

  每一步都隐藏着深深的恶意

  房屋租赁市场“黑中介”的敲诈勒索行为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手段套路模式,一般为以下几步:

  发布诱人的租房信息。

  犯罪分子根据年轻人习惯网上找房源的心理,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租赁价格压得很低,发布的广告“精心制作”,使照片看起来更有吸引力,以吸引租客主动与犯罪分子联系。

  获取被害人信任,吸引被害人签约。

  在被害人和犯罪分子电话联系后,犯罪分子往往希望被害人尽快现场看房,并以最近有优惠等诱惑被害人。在很多案件中,被害人也会询问除了房屋出租信息中提及的房租等费用,是否还有其他费用,犯罪分子往往一再承诺绝无其他费用,只要按时缴纳房租就可以。除此之外,犯罪分子往往以他们是正规公司,在北京已经经营很多年,或者以拉关系、套近乎的方式让被害人放下戒备。

  千方百计制造租客违约,索要不法利益。

  租客入住后,犯罪分子会再让其缴纳超出约定的费用,租客提出异议时,犯罪分子多以当时已经说过了或者当时忘记说了等理由搪塞,或者以租客扰民等各种借口制造违约,索要违约金,租客不缴纳就要被赶出房子且定金不退。

  多种方式滋扰被害人,迫使被害人搬离。

  在犯罪分子通过各种理由制造被害人违约的过程中,多数被害人已经认识到犯罪分子的不法企图,并没有配合。犯罪分子通过半夜敲门、堵锁眼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滋扰并施加压力,让被害人搬离或者虚假承诺可以退房租,但是需要公司审批,要求被害人先行搬离,等待退钱。待被害人搬离后,微信拉黑、电话拒接,被害人的租金并不能返还。

  典型案例一

  无事生非制造违约,

  租户赶走,钱不退

  2016年11月,被告人刘某出资购得通达置地公司营业执照后,与他人合谋通过强迫客户交纳额外费用以及制造客户“违约”来获取非法利益。

  有一名被害人张某,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从网上看到刘某等人发布的房源信息,觉得价格比较便宜,就打电话联系了看房时间,看完房比较满意,就决定签合同,合同约定房租每月3700元,押一付三,此外还有卫生费730元。当时中介就说以后不用再交任何费用了,只要按期交纳房租就行。隔了两个月,中介又说需要交3300元取暖费,被害人提出异议,犯罪分子说当时业务繁忙,忘记说这事了。被害人不想交,就拖着,犯罪分子就天天打电话骚扰,最后被害人就给了3300元,外加500元手续费。隔了两月,又让交门禁卡费用100元,等被害人交了100元后,犯罪分子又说交钱晚了三天,已经违约了,需要交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共7400元,不交就马上搬走。被害人不搬,犯罪分子就不分昼夜的打电话,言语威胁,还来按被害人的门铃,最后吓得女孩也不敢住了。犯罪分子说剩余的房租会在3个工作日退到银行卡,后来也没有退,并且根本联系不上中介了。

  截至2017年9月案发时,张某等25名被害人被强行收取或者因“违约”被强行扣除的钱款共达30万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等七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买卖市场“黑中介”牟利手段更恶劣:

  要卖房先交好处费

  房屋买卖市场的“黑中介”通过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行为控制一定区域的房屋买卖市场。

  典型案例二

  控制房屋买卖市场

  要卖房先交好处费

  杨某在北京成立房屋中介公司,伙同张某、李某在北京市某小区从事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期间杨某通过威胁“我爱我家”、“爱屋吉屋”等中介公司业务员,垄断了该小区的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并威胁小区二手房买卖、租赁双方,索要“好处费”、“合作费”。根据被害人姜某的陈述,其他中介公司的中介人员在接待其时,直接就说,要想在这个小区买房、卖房就必须给一个黑中介钱,不然黑中介就会捣乱。有些被害人还因为没有给杨某保护费而被堵锁眼。而且杨某对没有通过其进入小区房屋中介服务的其他公司中介人员,轻则施以言语威胁、重则拳打脚踢。对于拒绝提供“好处费”、“合作费”的小区业主,杨某则通过各种手段阻止房屋过户、租赁,除了堵房东锁眼,还有往屋里泼水、泼油漆等软暴力行为。这伙犯罪分子要价也比较高,根据房屋面积索要保护费,两居室及以下的房屋买卖要给5万元,两居室以上的房屋买卖要给10万元,但也能砍价,也有一些被害人跟杨某商量,少交了一些钱。本案中很多被害人一是着急购买房屋,二是不想惹这些人,避免以后居住引来事端,就答应给杨某钱款。案发后,根据被害人报案,法院进行核实,该恶势力团伙自2016年2月至2017年,通过上述方式先后勒索11名被害人共计44万余元。

  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经法院审理,杨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谁来管管黑中介?

  首先

  我们建议互联网信息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客户服务,通过各种机制手段,加强对上传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对曾因不诚信经营行为被投诉的中介公司、中介人员进行“拉黑”和禁言,担负起信息平台的责任,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

  其次

  我们建议工商和住建部门加大对房屋中介领域的执法力度,有效监管,对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和整顿,必要时应责令退出市场,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最后

  最后,刑事司法是公民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黑中介”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对其中涉黑涉恶的,更加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法官提示

  如何防范“黑中介”?

  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寻找租房信息,不要轻信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尽量到房屋中介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咨询、办理租房业务,并核实中介人员的身份。

  了解该区域的房屋租赁市场,尤其是该地区房租价格情况。在网上筛选租房信息时,切莫轻信租赁价格明显偏低的广告。

  警惕犯罪分子套近乎、拉关系的行为,很多黑中介在看房时大打“感情牌”,攀老乡关系等,租房时一定要把握心理防线。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的房租价格及各种费用,违约责任,转租、弃租规定等。

  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犯罪分子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索要承诺价格以外的费用,应及时报警。

  社区普法

  “快来呀!我们这儿来了好多法官,你不是正好有问题要咨询吗,就在小区南门儿~”今天的红军营小区热闹非凡,大爷们遛着狗,大妈们领着娃就来到了三中院扫黑除恶普法进社区活动的现场。多云阴雨天,也挡不住社区居民学法的热情。通报会过后,三中院又把京法巡回讲堂搬进了社区,趁热打铁,开始了社区普法。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党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之年,攻坚阶段。北京三中院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严打,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除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外,还借助京法巡回讲堂,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为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贡献出三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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