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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门头沟法院普法进社区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第四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向阳社区,为社区居民普及国家安全知识。

法官助理李响首先就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两点意义进行了讲解。一是提高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规定了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二是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方便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我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知识,使公众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法官助理李响随后就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公民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七项义务进行了讲解,强调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遵守国家法律。

普法现场,门头沟法院干警还向居民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法官助理张哲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特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等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向社区群众进行了讲解。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解纷争。此次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文化生活,对推进社区形成良好法治氛围,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支持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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