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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有了“神助攻”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原标题:创新机制!北京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有了“神助攻”!

时近六一,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再次聚集全社会目光。未成年人案件错综复杂,往往涉及监护人的多方纠葛、少年儿童的权益保护和心理问题。有的案件看似不大,却能成为法官的“难题”。

到底如何在办案中给孩子最大限度的保护?在这方面,北京法院系统引入第三方力量,创新建立了社会观护机制。

“北京目前为止已建立起70人的观护员队伍,其中包括志愿者56人、专业司法社工14人,其中有4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等资格证书。”5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观护工作的情况。

自2016年5月起,北京高院联合团市委、北京市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各界力量,尝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领域,在抚养、探望、监护权等家事案件中,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观护工作。

从坐堂问案到走访调查 只为给孩子最大限度的保护

小佳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父母离异,心情压抑的父亲张某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小佳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阴影。

父亲入狱后,母亲刘某认为张某因打架被判刑,不具备良好的教养条件,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佳由她来抚养。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询问当事人意见时,双方情绪激动,均强烈要求获得抚养权,争执过程中甚至出现情绪过激、互相诋毁等情况。张某还说,自己在监狱服刑,无法见到小佳,担心刘某教唆小佳,不利于本案的公正审理。

法官了解双方诉求后,建议引入社会观护制度,了解双方抚养条件及小佳意愿,以作出最有利于小佳的裁判。张某、刘某表示同意,并主动配合工作。

观护员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小佳及父母面谈交流。为全面呈现双方当事人情况,观护员还远赴小佳和母亲刘某位于河北省的居住地实地走访,与小佳和母亲及共同生活的舅舅、舅妈谈心,了解其对案件的态度与想法。

案件审理前期,张某在监狱服刑,观护员与法官沟通,将张某提押至法院进行面谈,待张某出狱后,再次到张某租住地实地走访,并与张某及其父母进一步沟通。最终,经过大量走访调查,观护员向法院提交包括观护对象基本状况、家庭情况、监护人教养条件、当事人及相关群体对案件态度等内容的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开始,小佳一直和母亲刘某居住生活,刘某对小佳进行照料和教育;观护员观察发现,小佳与母亲有着良好的互动,可以听从母亲的教育和管理,并在心理上对其有依赖感和归属感;当观护员就抚养权问题与小佳交流时,小佳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更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因为妈妈比较细心,会辅导我功课,而爸爸脾气不好,有时会骂我。”

庭审中,当观护员当庭宣读了这份调查报告,张某一改往日激动情绪,一直认真听着,并不时低头思考。他说:“我与女儿生活时候,只重视为女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忽略了女儿内心的感受。”最终,法院从最有利于小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令小佳由刘某抚养。

宣判后,张某表示尊重女儿意愿,服判息诉,并主动交出小佳的身份证件,刘某则表示愿意配合张某行使探望权。判决生效后,观护员再次对案件跟踪回访,张某、刘某表示双方沟通顺畅,小佳和妈妈、舅舅一家生活和谐,刘某每月会带小佳回北京,让小佳与父亲、祖父母相处,小佳身心状况也发生了积极改变。

倾听孩子心声 解开心结

“双方当事人从情绪激动、互相指责、质疑审判到情绪平稳、冷静思考、矛盾消弭,社会观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案法官介绍道,观护员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依靠专业优势,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个人意愿以及监护人监护条件等情况,并出具内容翔实的调查报告,为法院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调查结论也促使当事人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双方矛盾纠纷,开始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寻求纠纷化解方案。

本案中,张某在听取调查报告后,进行了深刻反思,了解到女儿的内心感受和情感需求,并最终接受法院判决,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减少了诉讼周期过长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刘某放下成见,积极配合张某行使探望权,促进父女之间的情感交流,也为小佳身心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此外,观护员运用专业访谈技巧,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抛开顾虑、敞开心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和感受,也有效保障了他们参与诉讼与表达意愿的权利。

社会观护员余海燕说:“作为一名社会观护员,我通过耐心、持久的观护工作,使那些隔绝一年、两年、甚至八年的母子能够亲情团聚;一对对离异夫妻能够静心协商实现法律意义的亲子探视;一个又一个孩子的养育、教育得到了保障。我看到了太多的泪如雨下,太多的深情拥抱,也深受教育,充满了感动和鼓舞!”

从机制创新到“四方调解”

据介绍,法院从辖区热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志愿者中推荐人选,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并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人员整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起70人的观护员队伍。其中有4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等资格证书。

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说:“在18家法院、14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第一时间与社工组织对接,由社工组织指派符合条件的司法社工与志愿者,组成观护小组协同开展工作。”

其中,司法社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通过个案访谈、家庭走访等方式,全面调查未成年人成长经历、个人意愿以及监护人监护能力等,为法院裁判提供参考。志愿者充分发挥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丰富阅历,协助社工与当事人建立情感联系,帮助当事人释放负面情绪,修复情感创伤,与法官、社工、当事人形成“四方调解”合力。

“在已审结的120件案件中,判决56件、调解36件、撤诉28件,调撤率为53.1%。”蓝向东说,目前这项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团委为资源依托、社工组织为专业保障的‘三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社会治理作用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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