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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成立北京首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08]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梅宇 刘津宁
  鉴于环境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环境专家、法律专家参与环境案件审判咨询、执行监督、联合调研的积极作用,北京四中院结合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天津环保行政上诉案件审判经验和实际需求,建立了北京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2020年6月5日,正值第四十九个世界环境日,北京四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成立情况新闻通报会,向该院首批14名法律政策和环境专业专家颁发聘书。
北京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系该院审判咨询机构和司法智库,将发挥五大平台作用。
  一是个案咨询平台。专家库专家可就该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涉及的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法律问题,以及环境破坏、环境修护等专业问题,接受个案咨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在个案实体审理中,技术专家可在环境证据固定、环境损害查明、因果关系判断、修复方案选择、修复成果验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帮助法官针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不同类型,探索采取多元化裁判方式来恢复环境、保护生态,使环境审判始终遵循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规律,发挥积极有效的环保功能。
  二是公众参与平台。当事人可以申请选取咨询专家库的专家担任具体案件的专家证人,就环境专业问题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或出庭提供专家证言。另一方面,法院充分依托专家学者的协同力量,审理好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调解情况公告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提供途径。
  三是综合治理平台。环境资源审判重点在于环境功能修复的判决执行问题。修复方式的确立、修复成本计算以及替代修复方式的选择等等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问题,可委托专家库专家作为公益慈善信托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环境修复方案的咨询论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监督,逐步形成“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在此过程中,法官与专家形成合力,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创新机制推广,做好环境生态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学术研究平台。入库的专家都是长期从事环境政策制定、环境专业教学科研的专家学者,专业造诣深厚,为提升环境公益诉讼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条件。依托专家库的学术研究平台,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环保组织人员共同研讨环境治理问题,形成环境研究良性互动和研究合力。通过专家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建立环境生态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加强环境资源领域司法案例信息共享和案例研究。
  五是能力提升平台。咨询专家库打通了法院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渠道,通过专家的调研指导、课题合作,将进一步丰富、更新环境法官的知识体系和知识储备,补齐生态环境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能力短板,提高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多元化、复合型业务能力。
  北京四中院还制定了《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工作办法》。《办法》共十四条,分别就专家的聘任、专家的工作职责以及专家库的工作运行程序等作出指引,保障咨询专家库工作运行程序透明、规范,在充分尊重专家的独立性、保障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以及实现专家意见保密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库的智库效能。  
  北京四中院下一步还将继续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保行政跨域二审”模式,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效发挥环境司法的评价、指引、教育、宣传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