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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北京市个人垃圾分类违法处罚分梯度,警告后再违规罚50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4]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城管执法部门将与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指导员对接,动态掌握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台账,形成执法人员与垃圾分类指导员“点对点”的报告机制。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四个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在查处个人生活垃圾投放违法行为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本市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比如物业、社区、垃圾桶的值守人员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报告城管执法部门,予以书面警告。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如果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社区服务活动,可不予以处罚。

  温天武表示,城管执法部门将主动与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对接,动态掌握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固化与社区、物业的联动机制,固化执法人员与垃圾分类指导员“点对点”的报告机制。“目前正在出台这一意见,对举报的个人违法行为做到快速查处、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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