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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沙井“8·29”火灾9名责任人被刑拘

本站发表时间:[2017-11-22]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张少琼

  2016年8月29日,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违法建筑永丰公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宝安警方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依法刑事拘留了9名相关责任人,其中马鞍山社区书记陈某庭,永丰公寓业主梁某西,承租人钟某祥、袁某新、刘某红,充电桩安装人员刘某涛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马鞍山股份合作有限公司股民陈某基、陈某民和土地买卖中间人潘某权3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为进一步保障辖全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宝安全区上下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整治工作主要对城中村出租屋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留足疏散通道、是否乱拉乱接电线,进出口、走道及楼梯间内是否存放电动车;电动车电瓶是否取得检验报告,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是否保持通风良好,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间距;房屋是否专门设置充电器存放点,设置专用插座,线路铺设是否穿管保护、固定安装,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插线板(插头、插座)必须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宝安公安分局共乐派出所8月30日联合出租屋综管部门,在辖区开展了电瓶车违规充电大型清查整治行动,出动180名警力,查扣室内电动车充电器789个,对辖区近千名群众进行了消防宣传。

  另外,宝安区针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明确“三个严禁”要求,严禁在住宅小区和出租屋等楼宇大堂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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