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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治疗 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21]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为了守护市民生命健康,本市筑起了一道道防护墙。其中,有一道坚强又有温度的防护墙出自北京医保。疫情当前,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治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市民安心就医,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整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政策,不仅针对新冠肺炎感染患者,也要为所有就医患者和参保人提供更贴心便捷地服务。那么,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在医保报销方面将会得到哪些具体保障呢?近日,市医保局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
  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据介绍,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院记账,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也就是说,个人是无需承担医疗费用的。
  只要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当次医疗费用都执行最新调整的新冠肺炎政策。不区分具体是治疗肺炎的费用还是治疗并发症或合并症的费用。而且在新冠肺炎政策出台前已经诊断为确诊和疑似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参照本政策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新冠肺炎政策
  医疗费用
  综合保障
  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部分(医院记账、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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