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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几许?“校园贷”or“校园害”?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12] 来源:北京市检一分院 作者:

    又是一年开学季,新一轮的“开学经济”升温。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片火热的市场,试图利用 “校园贷”诱骗学生。 

    近年来,很多“校园贷”竟然变成了“校园害”。

    下面,给大家看几个“校园贷”造成的恶性事件:

    “校园贷”大事件一览

    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2016年6月12日,"裸条"借贷现大学生群体:不还钱被威胁公布裸照。裸条即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在吉林老家溺水而亡。家人发现他留下的遗书后,他的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通过其家人介绍得知,他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已累计达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一周后需还1600元,周利息高达500元。

    2018年1月,湖南长沙市19岁女孩陷入现金贷泥潭,在半年中向至少18家公司借款,其母因压力太大服农药自杀。

    2018年3月,河北张家口市一在校大学生,因为“校园贷”催款,不堪重负,在当地一家宾馆被发现自杀身亡。

    ……

    2018年9月6日,在教育部召开的“介绍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表示,“校园贷”不是国家和金融机构设立的正规的金融产品,而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变相的高利贷。教育部调研发现,这两年因为“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没有一例是因为缴不起学费、生活费导致的,更多是超前消费和其他个人因素导致。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学生们走进“校园贷”这个漩涡的呢?我们来听一听几个使用过 “校园贷”的同学是怎么说的?

    在使用“校园贷”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同时,很多同学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他们大多数是借助父母帮助偿还债务,来走出“校园贷”阴霾。

    那他们走出来后,会带给我们一些什么感悟呢?

    检察官有话说

    在当下各种校园贷款满天飞的时候,同学们应该提高自我认识。天上不会掉馅饼,江湖险恶,不要听信“校园贷”的宣传,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如有额外开销、花费时,要与父母、家人协商,征求父母、家人的意见,避免上当受骗,防止落入 “校园贷”的陷阱。

    最重要的是同学们应该培养勤俭节约意识,养成良好的金钱价值观念,提高自身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洁身自好,自我约束,坚决抵制虚荣心的作祟。另外,如果发现身边同学正在陷入“校园贷”陷阱中,应适当提醒帮助其尽早脱离。

    作为学生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教育子女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提醒子女远离非正规的“校园贷”,鼓励子女要通过自我的奋斗来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并且,父母要加强和子女、学校的沟通,及时了解在校子女的思想、生活动态,帮助他们远离“校园贷”的诱惑。

    如果子女已经借了“校园贷”,要积极帮助他们共同应对,不要一味埋怨,而要表现出宽容的态度,鼓励子女把问题和盘托出,积极应对、解决。根据子女的借贷情况,如果子女仅仅是刚刚接触“校园贷”,金额通常较小,建议尽早偿还,同时通知学校,共同加强教育,杜绝再次借贷的可能性;如果借款已经较多,应当联系学校和“校园贷”机构,共同协商解决;如果负债金额确实过高,或遭遇到非正规“校园贷”机构的威胁、恐吓,建议寻求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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