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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月6日开售

为了美好生活 严守禁放规定 维护城市环境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于平平
  2月4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召开2021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小编在会上了解到,春节期间,全市共许可1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自2020年11月北京警方启动打击非法专项工作至今,全市共破获涉及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案件16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278箱,依法处理170人。

  禁放区域面积增加22%
  在禁限放区方面,2021年全市禁放区约531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2.4%,同比增加22%。石景山区、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等增划了禁放区,石景山区、顺义区今年实行全区禁放;延庆区增加了4个乡镇为禁放区,平谷中心城区增划了禁放区域。全市限放区约410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5%,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其他区域除禁放点外,均为可燃放区域。
  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
  在零售网点方面,今年春节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共许可了10个零售点,比去年的23个减少了13个,下降了56.5%,10个零售点分布在昌平、通州、平谷、密云、延庆和怀柔6个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城市副中心,均未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未设置零售网点。关于零售网点的具体位置,市民可登录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在“公文公告”栏目查询,购买时需携带身份证实名购买。
  在烟花爆竹种类方面,今年本市允许销售爆竹类、线香类、喷花类、旋转类和玩具类等136个烟花爆竹品种,禁止销售、燃放影响空气质量、引发火情等安全问题几率相对较大的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品种。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备货共计2.0万箱,比去年的2.7万箱下降了25.9%。
  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自2021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五)起开始配送,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前完成配送。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至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
  严格落实网格实名看护
  在打击违法、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北京警方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烟花办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区政府,严格落实和进一步优化“网格化、实名制”,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首都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确保实现禁限放工作目标。
  两男子私藏976箱烟花爆竹被刑拘

  2月1日,北京警方查获入冬以来本市最大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76箱。
  平谷警方于近期发现活动于辖区的刘某、张某二人具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嫌疑。2月1日16时许,通过大量侦查工作并获取相关违法证据后,平谷公安分局民警迅速收网,一举抓获了刘某、张某二人,并在张某家中及其租用的民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976箱。现二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平谷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支队支队长关四喜表示,北京警方自2020年11月启动集中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涉及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案件16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278箱,依法处理170人。
  北京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五环路内禁放区和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16处禁放地点也全年禁止燃放。当全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对于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行为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
  附件:北京市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汇总表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