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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个坚持”,在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4]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落实“五个坚持”,在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11月21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精神。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局级巡视员,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坚持”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纪念大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握好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结合首都检察工作实际,继续在政法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方面进行探索,在检察环节抓好“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坚持“三严”、做好“三事”、实现“三效”,稳步推进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等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履行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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